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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46445/2023-460061 文号: 嘉政办发〔2023〕42号
发布单位: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08-08

【文字解读】《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建设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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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 08- 16 21: 11 信息来源: 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建设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嘉政办发〔2023〕42号,以下简称《意见》)已于近期印发,现解读如下:

一、《意见》制定背景

(一)制定目的。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优化孤寡老人服务,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去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提出要加快建成覆盖全体老年人、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去年12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建设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明确各设区市政府要制定发布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服务项目、覆盖范围和实现程度不得低于省定要求,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动态调整。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上级各项工作部署,加快推进我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特制定本《意见》。

(二)政策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2〕4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设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2〕71号)。

二、主要内容

整个《意见》包含总体要求、重点工作、组织保障三部分内容:

总体要求。明确指导思想、主要任务,提出到2025年,“居家+社区机构+智慧养老”家门口养老模式基本形成,基本养老服务覆盖全体老年人,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清晰明确,服务供给、服务保障、服务监管等机制健全完善,使老年人都能够获得方便可及、城乡均衡、优质共享的基本养老服务。

(二)重点任务。包括7个方面18项。一是建立基本养老服务制度体系,要求各地制定落实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动态掌握老年人基本状况和养老服务需求,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保障,面向所有嘉兴户籍80周岁以上老年人精准发放高龄津贴;二是优化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要求各地完成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编制,严格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深化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签约合作,积极发展居家社区医养结合服务;三是增强机构养老供给能力,要求各地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基础作用,构建普惠型养老服务网络,提升国有经济在基本养老服务领域有效供给,积极培育标杆型养老服务机构;四是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水平,要求各地实行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标准化建设,支持养老服务专业连锁化运营,鼓励养老机构运营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和“家庭养老床位”,提供上门居家服务,加大居家和社区适老化改造力度,继续推动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做到应改尽改,并逐步向符合条件的社会老年人拓展;五是聚焦失能老年人照护和困难老年人兜底保障,要求各地推进基本养老服务;六是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要求各地加大养老护理员、养老院院长、老年社会工作者培训力度,建立全市统一的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制度,积极发挥为老服务组织作用;七是提高养老服务智能化水平,要求各地积极争取“浙里康养”应用场景试点建设,扩大智慧养老覆盖范围。

(三)组织保障。提出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各级政府落实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的主体责任,将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二要加强督促检查,强化基本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加强老年人合法权益保护;三要加强氛围营造,主动做好基本养老服务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公开基本养老服务信息,畅通意见建议反馈渠道。

三、主要特点

一是体现嘉兴特色。省里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涵盖13类人群、21项服务,我市为13类人群、26项服务,新增5项服务。同时把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待遇扩面,开展困难群众“共富十助”专项行动,建立全市统一的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制度,“家庭养老床位”“睦邻点”“养老驿站”建设等特色工作融入《意见》中。二是加强政策集成。文件聚焦基本养老服务,但不限于基本养老服务,将已有的或拟需进一步规范的养老服务补贴、护理员入职奖补、高龄津贴发放、布局专项规划、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长效运行等政策进行综合集成。三是坚持改革导向。围绕群众需要和存在问题,加大改革力度。如: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制定入住轮候管理制度,确保优先用于基本养老服务。四是注重规划先行。强调编制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明确详细规划确定的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未经履行法定修改程序不得随意改变土地用途。新建小区按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的要求落实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五是聚焦特殊对象。着眼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重点聚焦经济困难、失能失智老年人,通过提供基本养老服务、发挥市场作用、引导社会互助共济等方式,帮助困难家庭分担供养、照料方面的负担。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嘉兴市民政局;

解读人:徐剑东;

联系电话:0573-83958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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