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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400025455100/2023-459557 文号: 嘉建〔2023〕10号
发布单位: 市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3-08-01

《关于推动现代物业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政策原文>>
发布日期:2023-08-07 17:18 信息来源:市建设局 浏览次数:

《关于推动现代物业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关于推动现代物业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嘉建〔2023〕10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已于近期印发,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着力解决当前物业服务行业存在管理机制体制不完善、物业行业发展支撑不足,规上企业与品牌化企业偏少,物业服务质量水平与群众需求仍有差距等困难与不足。以党建引领,着力推动物业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打造优质物业服务企业,不断提升物业服务质量,构建物业服务与基层治理融合的新格局。

二、政策依据

1.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2. 中共嘉兴市委办公室、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嘉兴市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包括总体要求、总体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共四部分。

(一)关于总体要求方面。明确了物业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总体方向,坚持党建引领,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物业服务与基层社会治理深度融合,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向品牌化、规范化、专业化、标准化、数字化发展,全面提升物业服务与行业发展水平。

(二)关于总体目标方面。明确了经过2023年-2027年的努力,全市物业服务水平明显提高,行业发展市场环境不断优化,物业服务与社会治理互促互进,三方协同治理成效不断显现,群众对物业服务满意度明显提升。到2027年,全市省级“红色物业”项目创建达到200个,住宅小区专业物业服务基本全覆盖,营收上亿企业达到12家,就业岗位累计增加1万个,全市物业服务业营收突破45亿元。

(三)关于重点任务方面。明确了推动现代物业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六个方面途径和措施。

一是关于强化党建引领方面。《实施意见》把党建引领贯穿基层治理全过程,从推进三方协同共治,业委会规范化建设,强化执法进小区等方面出发,不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鼓励给予省级“红色物业”项目不高于5万元的奖励。

二是关于聚焦行业品牌化发展方面。《实施意见》明确了通过融入“强社惠民”集成改革,试点“大物业管理”模式,推动本地企业做大做强,打造物业服务龙头企业,提升竞争力。鼓励各地对当年度新纳入规(限)上服务业企业的物业服务企业给予一定的奖励。

三是关于聚焦行业规范化发展方面。《实施意见》明确了从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市场环境营造、行业秩序规范三个方面出发,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四是关于聚焦行业专业化发展方面。《实施意见》明确了通过提高全市小区专业物业服务覆盖率,完善老旧小区物业服务长效机制,强化企业服务质量主体责任落实,不断推进物业服务质量提升。

五是关于聚焦行业标准化建设方面。《实施意见》明确了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完善物业管理配套制度,从而满足物业服务行业发展的需要。

六是关于聚焦行业数字化建设方面。《实施意见》明确了推进智慧社区建设,以数字化手段,实现政府部门、社区、企业、群众物业服务智慧化管理,提升小区智治水平。

(四)关于保障措施方面。《实施意见》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工作保障、加强统筹推进三方面保障措施,实现各阶段重点目标任务,全面提升全市物业服务品质和管理水平。

四、实施时间

本《实施意见》自2023年9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一)解读机关: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解读人:陆芸

(三)联系方式:0573-8287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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