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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46445/2023-461180 文号: 嘉政办发〔2023〕44号
发布单位: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09-06

【文字解读】《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促进残疾人就业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政策解读
政策原文>>
发布日期: 2023- 09- 06 15: 23 信息来源: 市残联 浏览次数:

《嘉兴市促进残疾人就业行动方案(2023—2025年)》(嘉政办发〔2023〕44号,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已于近日发布,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促进残疾人就业是加快推进全市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让广大残疾人安居乐业、衣食无忧,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体现,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要求。促进残疾人充分、高质量就业,既是残疾人实现人生价值、获得社会尊重的重要途径,也是实现全社会资源最大化利用的现实需要,更是实现共同富裕的本质要求。通过面向社会大众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了嘉兴市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措施。

二、政策依据

《浙江省促进残疾人就业行动方案(2022-2025年)》(浙政办发〔2022〕59号 )。

三、主要内容

主要目标:到2025年,1.全市新增残疾人就业2400人以上;2.新增开发残疾人公益性岗位240个以上;3.劳动年龄段持证残疾人就业率达到70%以上;4.实现“残疾人之家”镇(街道)全覆盖;5.全市农村低收入残疾人家庭共富项目参与率达到100%。

工作举措包括三个部分11条具体措施。

第一部分,营造全社会关心推进残疾人就业的良好环境。共4条,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多渠道支持残疾人就业、推动用人单位积极安排残疾人就业、引导社会力量帮扶残疾人就业。

第二部分,拓展多元化的残疾人就业机会。共4条,包括支持残疾人就业创业、推进“残疾人之家”建设、开展就业困难残疾人帮扶、带动残疾人就业增收。

第三部分,优化残疾人技能和就业数智服务能力。共3条,包括提升残疾人职业技能、强化残疾人大学生就业服务、深化残疾人就业服务集成改革。

四、主要特点

一是突出强调了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到2025年末,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其他编制50人(含)以上的市级机关和编制67人(含)以上的各级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除外),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要求县镇两级根据机关和事业单位编制总数,统筹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其中各县(市、区)每年至少安排1个未安置残疾人的事业单位,推出面向残疾人专项招聘计划。国有企业应当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明确要求每年常态化组织或参与助残就业专场招聘活动。

二是重点强调残疾人就业政策落实。充分发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对残疾人就业的促进作用,加大对安排残疾人就业单位的扶持激励力度。加强对残疾人自主创业的指导与扶持,全面落实场地(所)租赁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贴息等扶持政策。拓展残疾人新业态就业渠道,继续实施电子商务助残,支持残疾人从事云客服、云审核、网络直播等职业,组织开展网络营销、直播带货等技能培训,培育一批“自强”主播、网红。

三是突出强化特殊群体就业保障。持续推进“残疾人之家”建设,将更多“残疾人之家”打造成“共富工坊”。探索推进“小微型”残疾人之家建设,鼓励在村(社区)创办更多“残疾人之家”,有条件的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要为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提供服务场所,让更多残疾人在家门口实现辅助性就业。关注低收入残疾人就业增收,扶持农村低收入残疾人家庭(含低保、低保边缘户)参与“飞地抱团”“增收贷”“共富体+”等共富项目,增加其家庭经济收入。关注残疾人大学生就业,组织开展面向高校残疾人毕业生的招聘活动,将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工作纳入“入户访视”“三服务”重点内容,持续做好残疾人大学生就业帮扶工作。

四是推进残疾人技能提升和就业服务集成改革。建立健全残疾人培训需求库、培训项目库,构建残联自主培训、社会化培训和用工企业培训的多元化培训体系,为残疾人就业创业提质赋能。关注残疾人失业人员、残疾人大学生等重点人群就业需求,通过线上线下融合服务,为用人单位和残疾人搭建供需桥梁,提高再就业成功率。

五、施行时间

本方案执行期为2023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六、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电话

(一)解读机关:嘉兴市残疾人联合会

(二)解读人:郑新娣

(三)联系电话:0573-82117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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