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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400MB1731614C/2024-377166 组配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嘉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文日期: 2024-01-11

嘉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2024-01-11 16:07 信息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今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打造“五张金名片”,坚持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国防和军队建设服务,全面推进我市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我市打造长三角城市群重要中心城市贡献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力量。

一、着眼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做好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等重点内容的学习,争当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排头兵。积极发挥红船老兵宣讲团作用,深入高校、企业、基层开展宣讲20余次,涉及1600多人次,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着眼守好“红色根脉”,党建统领工作有效提升。将“军耀南湖”品牌作为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牵引。与嘉兴主流媒体合作,持续开展“退役军人你最美|军耀南湖 典范先行”宣传,累计宣传89人,其中学习强国等刊登35人。启动全市开展第三届“最美退役军人”系列学习宣传活动,向上推荐全国最美退役军人人选1人,“浙江省最美退役军人”人选2人。我市共有3个项目入选退役军人事务部主办退役军人关爱青少年志愿服务项目。

三、着眼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争创省级双拥模范城“八连冠”。高规格召开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暨市双拥领导小组会议、全市省级双拥模范城创建推进部署会,统筹推进省级双拥模范城全域创建。召开军地双拥座谈会,协调市领导走访调研驻嘉部队,确定军地双方互办实事清单,解决部队实事3件次。开展“纪念延安双拥运动80周年”主题系列双拥活动45场,进军营系列拥军活动19场等。

四、着眼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搭好退役军人实现共同富裕“路”和“桥”。围绕省三个“一号工程”、市智造创新强市要求,部署开展我市退役军人助力智造创新强市建设行动,引导退役军人积极投身智造创新强市建设。探索开展直播云带岗、沉浸式探企、面对面宣介等就业服务新模式,上半年全市共举办线上线下退役军人专场招聘活动50余场。全市共有312名退役士兵参加免试专升本提升学历。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招聘共推出岗位22个,招聘22人。首次组织召开驻嘉高校退役军人工作座谈会。联合上海市松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举办首届长三角G60科创走廊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嘉兴专场活动。联合禾城农商银行部署开展退役军人市场主体“大走访”活动。

五、着眼以退役军人为中心,提升服务能力精准化水平。指导平湖全面深化全国退役军人事务标准化试点成效,“浙江平湖退役军人事务标准化”顺利通过试点评估。在此基础上,由平湖市局起草的浙江省地方标准《退役军人事务服务规范》,成为全国首个退役军人事务领域的省级标准,进一步提升了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的标准化、精准化水平。在全市创新建立“崇军之家”(退役军人网格服务点),目前已建立468个“崇军之家”,覆盖9000余名退役军人,开展退役军人事务代办,推动服务保障有效转变。组织召开全市镇(街道)创建省“枫桥式”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推进会,开展基层服务站视频检查和实地调研指导,深入落实服务体系创建要求。认真落实《党建统领推进退役军人和人民武装工作高水平融合的实施意见》,打造具有嘉兴辨识度的退役军人和人民武装工作融合实践样板。充分发挥关爱协会作用,积极探索“崇军联盟+”模式,全市共吸纳“崇军联盟”商家1908家。

六、着眼上级政策落实,有序推进年度移交安置。圆满完成2022年度嘉兴·台州转业军官上岗联合培训班教学课程。参加全省2023年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转业军官军地联合审档工作。逐月退役军人接收安置“一站式”服务经验做法在全省作典型发言,市军休所和海宁军休所首批申报省级规范化建设单位评价挂牌。

七、着眼尊崇氛围营造,优抚褒扬工作不断夯实。基本完成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建档立卡及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做好建档立卡信息维护更新。持续推广“浙里老兵”平台,拓宽公共服务与市场服务相结合的“老兵码”应用生态圈。制定嘉兴退役军人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和旅游特色政策。海盐县绮园景区成为第一批上线使用全国电子优待证免费旅游景点。落实优待抚恤资金共计1.1亿元。开展清明网上祭英烈活动,参与人次连续两年全省地市第一。

八、着眼能力提升,加强退役军人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四敢争先”“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等活动要求,以“我为老兵办实事”为主题,领导干部带头深入基层开展走访调研,主动听取退役军人意见建议,破解工作难点堵点。认真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保障法》,按照《浙江省退役军人工作政策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用好督查考核等手段,依法开展退役军人法规落实情况检查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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