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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最新就业创业政策措施来了!3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日期:2024-01-25 16:17 信息来源:读嘉 浏览次数:

1月25日,嘉兴市《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代就业创业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措施》)新闻发布会举行。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就《若干政策措施》主要内容作了介绍,市人社局、市扩投资专班、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残联等部门负责人结合本部门工作,就如何贯彻落实《若干政策措施》回答了新闻媒体记者提问。

记者在发布会上了解到,《若干政策措施》重点从支持稳岗扩岗、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拓展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空间、兜牢困难群体就业底线、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效能五个方面提出30条政策措施。

“这30条政策措施概括起来就是‘稳、促、拓、兜、提’。”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稳,就是稳定市场主体扩大就业岗位;促,就是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和职业技能水平提升;拓,就是拓展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空间;兜,就是兜牢困难群众就业底线;提,就是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效能。

政策措施什么时候开始施行?记者在嘉兴市人民政府官网《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新时代就业创业工作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中注意到,本政策措施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政策措施不一致的,以本政策措施为准。

以下是30条《政策措施》具体内容,详细内容请扫描下方二维码了解。

一、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一)加大企业稳岗扩岗政策支持力度(二)降低企业用工成本(三)实施与灵活就业相适应的社会保障政策措施

二、扶持创业带动就业(四)给予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五)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六)给予创业社保补贴和带动就业补贴(七)给予创业场地租金补贴(八)给予创业导师服务补贴(九)给予优秀创业项目补贴(十)鼓励科研人员创业创新(十一)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十二)优化自主创业环境(十三)营造创业创新氛围

三、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十四)加大就业见习补贴力度(十五)给予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十六)给予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十七)给予“回嘉留嘉”求职补贴(十八)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十九)给予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临时生活补贴(二十)给予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四、促进重点群体稳定就业(二十一)落实脱贫人口、失业人员税费减征(二十二)给予吸纳低收入农户就业补助(二十三)给予生活困难失业人员临时生活补贴(二十四)给予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二十五)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二十六)统筹其他重点群体就业(二十七)提升职业技能培训规模质量

五、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二十八)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二十九)推进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三十)强化就业失业监测调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