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46445/2024-37684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文文号: | 嘉政发函〔2024〕1号 | 发布机关: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4-01-02 |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嘉兴市中心城区4-36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的批复 | |
发布日期:2024-01-04 09:52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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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恳请批准嘉兴市中心城区4-36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的请示》(嘉自然资规〔2023〕126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嘉兴市中心城区4-36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以下简称《规划》)。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规划范围和建设用地规模:规划范围北至杨家桥界港-雁泾港、南至东升西路、西至秀洲大道、东至北郊河。总面积约184.87公顷,城市建设用地规模约175.38公顷。 二、功能定位:秀洲高质量转型发展示范区、秀湖数字谷、高品质生活区。 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规划:保留九年一贯制学校一所、12班幼儿园一所;规划新建24班小学一所、12班并配套3班幼托幼儿园两所。规划新建邻里中心一处。 四、综合交通规划:原则同意规划单元内城市道路网以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四级为主。 五、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原则同意规划单元内给水、排水、电力、通信、燃气、管线、环卫等公用设施的统筹安排。 六、环境保护和综合防灾规划:原则同意规划单元内环境保护、防洪排涝、消防、人防、海绵城市建设的统筹安排。 七、规划控制线:原则同意规划单元内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绿线)、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蓝线)、基础设施的控制界线(黄线)等控制线及控制要求。 八、在《规划》批复前已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出让用地或已取得土地划拨决定书的建设项目,除涉及公共利益需要外,其后续规划许可与管理仍可按原确定的规划条件执行。 特此批复。 附件:嘉兴市中心城区4-36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另附) 嘉兴市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作者: 信息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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