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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46445/2024-377088 文号: 嘉兴市政府令〔2024〕54号
发布单位: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01-02

【文字解读】《嘉兴市域外配水工程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政策原文>>
发布日期: 2024- 01- 09 18: 05 信息来源: 市水利局 浏览次数:

一、起草的背景及过程

嘉兴市域外配水工程(杭州方向)(以下简称“工程”)是优化我市城乡供水水源配置的重要民生工程,设计配水规模2.3亿立方米/年,输水管线全长171.6公里(其中嘉兴市境内148.5公里)。工程自建成通水以来,面临着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缺少法律标准、行政主管部门职责不明确、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内禁止性行为及对应罚则的立法缺位、工程运行管理缺乏统筹保护机制等问题。在面向社会大众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嘉兴市域外配水工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制定的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等。

三、主要内容

本《办法》共22条,主要包括适用范围与政府及部门职责、工程管理与保护和法律责任等内容。

(一)适用范围与政府及部门职责。规定了立法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立法原则、政府及部门职责、运营管理单位职责和监督举报等内容。明确各级人民政府职责以及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为本工程的行政主管部门,并规定相关部门协管职责。

(二)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明确了工程的管理范围、保护范围及在上述范围内的禁止行为,并规定了工程运营管理单位的职责。同时对在管理范围内不影响程安全运行前提下的建设行为审批程序和与其他设施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重叠或交叉情况下的协商机制进行了明确。

(三)关于法律责任。严格对照上位法及其精神,对相关主体违反本办法规定、行政部门和工程运营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等的法律责任作了规定。

(四)附则。规定嘉兴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其他引、配(调)水管道工程的管理和保护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四、主要特点

(一)对工程管理、保护范围进行分类划定。本《办法》依据《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结合工程保护和地方发展的实际要求,分泵站、盾构隧洞、管道及其辅助设施等不同类型,明确了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的具体标准。

(二)对禁止行为进行扩充。在上位法的基础上,根据工程日常运行管护需求,扩充了打桩、在埋设管道段地表种植深根植物、擅自启闭闸门、阀门或者其他设施设备等影响工程运行和危害工程安全的行为,使运营管理单位及主管部门有针对性地实施相应管控措施,实操性更强。

(三)为其他工程提供依据。本《办法》的出台不仅填补了我市引调水工程安全管理方面的空白,也为嘉兴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其他类似工程的运行管理办法制定提供了参考。

五、关键词诠释

(一) “管理范围”:是指为保障工程安全稳定运行而划定的泵站、输(供)水管道(隧洞)等开发、利用、控制、调配和保护水资源的各类工程建(构)筑物、附属设施覆盖范围及其周边一定区域。

(二) “保护范围”:是指管理范围边界线外延为保障工程安全稳定运行而划定的一定区域。

(三) “禁止行为”:本《办法》中特指在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内禁止从事的某种行为,其目的在于保障工程的安全稳定运行。

六、施行时间

本《办法》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七、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电话

(一)解读机关:嘉兴市水利局

(二)解读人:岳玉良

(三)联系电话:0573-82062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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