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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问题编号1、4、7、8、9、23、35)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11-25 09:35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根据《嘉兴市贯彻落实2023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嘉委发〔20249)要求,我市已完成整改方案(问题编号1、4、7、8、9、23、35)整改工作,并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2024〕4号)要求,开展整改销号,有关情况如下:

一、问题编号1整改完成情况

(一)问题内容少数领导干部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理解把握不够深刻全面。部分党政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够深入,未能正确处理好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的关系,重发展、轻保护的观念还没有得到根本扭转,生态环境风险管理意识不够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树得还不够牢固。2021年以来,嘉兴市生态办职能有所弱化,作用发挥有待提升和强化。一些领域和行业生态环境问题亟待引起重视,特别是建筑渣土处置、再生资源回收、畜禽养殖异味扰民等问题需抓紧研究和解决。

(二)整改时限:2024年12月31日。

(三)整改目标:以抓好督察整改为契机,从严压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推动解决区域性、行业性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协同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四)整改措施

1.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各级党委、政府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部署、协调解决环境保护重大问题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宣讲、培训等形式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持续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意识,树立正确政绩观,以高水平环境保护实现高质量发展,争当生态文明建设的“排头兵”。

2.压实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严格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情况向人大报告制度推动中央、省委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实施按照生态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和嘉兴市有关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各县(市区)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强化统筹谋划和监督指导,各司其职主动担当合力推动生态环境问题有效解决。加强各级生态办人员力量配备,不断强化其在环境治理中统筹协调、督促落实等职能作用。

3.树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结合全省重点行业污染整治提升要求,高质高效开展整治提升工作,系统性解决一些领域和行业突出生态环境问题。2024年6月底前,秀洲区完成畜禽养殖行业规划不科学典型案例整改;嘉善县完成废钢回收行业整治不彻底典型案例整改;平湖市完成建筑渣土处置监管缺失典型案例整改。

(五)整改完成情况

1.今年以来,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和学习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21次。根据省委督察组反馈要求,组织编制《嘉兴市贯彻落实2023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每项整改问题均明确领办市领导、市级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并于4月17日印发。自省委生态环保督察反馈以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对督察整改工作开展现场督导,加快推进问题整改见效见质。

2.制定实施《关于建立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的实施方案》,推进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度迭代升级,在全省率先建立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下发《2024年度市级成员单位美丽嘉兴建设工作评价指标及评分细则》等文件,压实市级部门(单位)以及县(市、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合力推动生态环境问题有效解决。

3.印发《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嘉兴市重点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的通知》,明确主要任务、职责分工和保障措施,高质高效开展重点污染行业整治提升工作。秀洲区已完成畜禽养殖问题整改,嘉善县已完成再生资源回收问题整改,平湖市已完成建筑渣土处置问题整改。

二、问题编号4整改完成情况

(一)问题内容碳排放“双控”形势严峻。嘉兴市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整体还不高,节约用能还有较大空间。化纤、纺织、非金属矿物制品三大传统产业合计用能765万吨标煤,占规上工业用能41%;纺织、造纸行业废水排放量1.04亿立方米,占全市工业废水排放总量的58.8%。“十三五”期间,嘉兴市单位GDP能耗降幅绝对值低于省下达目标,能源消费总量超出全省增速控制目标。省下达嘉兴市“十四五”能耗强度下降目标为16%,但2021—2022年全市单位GDP能耗累计不降反升,完成目标难度极大。

(二)整改时限2024年12月31日

(三)整改目标加快推进制造业绿色化技术改造,推动化纤、纺织、非金属矿物等传统产业用能比重下降;打造国家级工业型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城市;全社会工业领域能耗强度持续下降。

(四)整改措施

1.聚焦化纤、纺织、非金属矿物等重点用能行业,推动实施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开展多层级减污降碳协同试点示范城市建设,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园区建设,聚焦重点行业打造一批减污降碳协同标杆项目。坚决遏制“两高”行业盲目发展,推广光伏发电应用,推进产业和能源低碳转型,提升可再生能源发电容量占比。

2.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全面推进高耗低效企业整治提升。积极开展碳普惠交易试点建设,迭代升级“煤样一链管”,推动全市燃煤热电企业安装皮带称自动上传系统,实现煤样检测数据“在线监管”、碳排放数据动态核算。组织开展节能诊断服务,支持鼓励企业开展节能技术改造,倡导绿证绿电等绿色能源消费抵扣能耗。

3.出台推进制造业“两化”改造提质提效实施方案,加快推动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编制完成《嘉兴市工业型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建设目标、任务和政策清单。开展嘉兴市减污降碳指数研究和测算,客观评价减污降碳工作成效。建立健全重点行业企业用能预算管理机制,强化对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和各县(市、区)能耗强度约束性管理。

(五)整改完成情况

嘉兴市以“督察整改”为抓手,突出问题导向,用好督察利器,以钉钉子精神抓整改、抓治理、抓长效,切实补短板、促提升,加快推动全市绿色低碳转型。2024年1-9月,全市化纤、纺织、非金属矿物制品合计用能占规上工业用能比重较2023年同期下降2个百分点;规上工业领域能耗强度下降1%,产业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提升。

1.以节约能源和提高效率为改造目的,对标国内外生产企业先进能效水平,从工艺技术、生产装备、热能回用等方面有序推进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工作。2024年1-10月,全市腾出用能空间61.62万吨标准煤。积极推进减污降碳试点和标杆项目建设,实现省级城市试点县(市、区)全覆盖,全市获省级减污降碳试点19个,省级标杆项目72个。嘉兴市和乍浦经济开发区成功入选生态环境部首批城市和产业园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名单。严格新建项目准入,对能耗强度超过准入标准的新上项目,严格落实能耗等量(减量)置换方案和用能权有偿申购交易制度。加大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力度,全面推进“光伏+”公共建筑、院校、医院、商业、农业、工业、居民、交通等重点领域发展,2024年1-10月,全市新增光伏装机102万千瓦,超额完成年度目标。

2.出台《嘉兴市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工程推进方案(2023—2027年)》,加快发展“135N”先进制造业集群。帮助高耗低效企业通过“两化”改造、提容升级、入园提升等方式,“一企一策”提高资源利用效率。2024年1-9月,全市帮扶提升高耗低效企业871家。持续深化碳普惠市场建设,制定出台嘉兴市碳普惠核证减排量交易规则。迭代升级“煤样一链管”平台,全市16家企业在入炉煤皮带秤安装积算器并接入平台,实现煤炭消耗量实时自动获取。同步做好与省级碳排放数据质量监管平台对接,组织全市发电企业将碳排放关键数据接入省厅监管平台。组织实施重点企业节能诊断和能效提升服务,加强制造业绿色化改造和大规模设备更新,持续提升工艺技术和设备能效水平。用足用好绿证政策,制定《2024年嘉兴市绿色电力证书外购及消纳工作方案》,压紧压实各主体绿证消纳责任,2024年上半年,经绿证及可再生能源抵扣后,全市能耗强度下降4.5%。

3.出台《嘉兴市推进制造业数字化绿色化改造提质提效实施方案(2024―2026年)》,围绕“数字赋能、节能降碳”,全面推进制造业数字化绿色化改造。2024年1-9月,全市推动实施绿色化改造项目849项,入围2024年度省级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绿色化)示范项目12项。印发《嘉兴市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细化分解36个指标、44项任务,梳理108个项目,为全市减污降碳工作提供政策引领与基本遵循。全省率先发布市级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指数,围绕协同效果、协同路径、协同管理三个方面设置,涵盖环境质量、碳排放水平等6个一级指标,精准评估协同效果。加强用能预算管理。组织能耗强度下降进展滞后的县(市、区)和重点行业企业用能预算指标分解,及时进行调度提醒。

问题编号7整改完成情况

(一)整改问题:建筑渣土处置能力不足、监管失序。嘉兴市要求各县(市、区)按“1+X”模式完成建筑垃圾消纳处置专项规划,即启动建设一个集中式消纳场,X个以镇为单位的分散处置点。但截至督察进驻,除海盐、海宁完成集中消纳场建设外,其余县(市、区)均未落实集中式消纳场建设要求。

(二)整改时限:2024年12月31日

(三)整改目标:“1+X”模式完成建筑垃圾消纳处置专项规划,完成县(市、区)建筑垃圾集中式消纳场建设。

(四)整改措施

1.根据工程渣土处置“1+X”〔“1”是指各县(市、区)建立1个集中式消纳场,“X”是指每个镇建立规范的分散式消纳场〕专项规划要求,2024年12月底前7个规划建设的集中式消纳场全部建成并运行。

2.遵循“全过程控制”原则,全面提升建筑垃圾收运、处置工作规范化、科学化、高效化水平。规范在用渣土消纳场、资源化利用企业,加强对建筑工地渣土处置去向、收集运输车辆过程以及消纳设施安全运行情况的监管。加强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管理,按照《嘉兴市建筑垃圾运输诚信评价管理办法》,每半年对运输企业与车辆进行信用评价。

3.贯彻落实《嘉兴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文件,市建设局联动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加强对建筑垃圾收集、清运、分拣、再利用的一体化全过程体系监管。

(五)整改完成情况

1.督落实专项规划要求。根据工程渣土处置“1+X”专项规划要求规划建设集中式消纳场。县(市、区)集中式消纳场已启动运行,相关公示牌、管理制度、雾炮等配套设施已设置,入场渣土均运行电子转移联单,确保渣土的数量和处置去向等情况可追溯、可查询。

2.规范全链条治理。全市遵循“全过程控制”原则,全面提升建筑垃圾源头管控、中间运输、末端处置水平。一是印发相关规范,例如:《嘉兴市建筑垃圾违法处置专项执法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南湖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南湖区工程渣土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进一步加强系统治理,理清各部门职责分工和职责边界;二是多措并举提升监管效能。通过对相关单位现场指导、培训等方式,全市累计召开25余次建筑垃圾(渣土)领域相关会议,依法实现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应备尽备,全面落实建筑垃圾电子转移联单制度;三是积极开展运输企业诚信评价,县(市、区)每半年度对运输企业开展一次诚信评价,有效发挥考核结果的激励引导作用,促进企业加强管理,规范运输。

3.加强部门联动监管。一是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区公安、住建、交通、农水、执法、生态等部门不定期就源头端工地、中间端运输车辆、末端消纳、综合利用等设施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规范全链条治理,累计开展执法检查24303余次,出动执法人员61117余人,行政处罚7850余次,罚款1325余万元,严厉打击建筑垃圾领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各地建立建筑垃圾治理工作联系群,日常开展信息告知、案件移送、信息沟通、经验交流等工作;三是持续做好《条例》宣贯工作,累计进社区(小区)宣传 2604余次,组织培训会428余次,培训11457余人,发放宣传资料14180余份。

四、问题编号8整改完成情况

整改问题噪声污染问题日益突出。2020年1月至2023年6月,嘉兴市信、访、网、电全渠道共接收处置生态环境信访事项40640件次,其中噪声类污染问题共24985件次,占比高达64.5%。督察期间,督察组收到噪声类相关举报73件次,占比达38.2%,其中乍嘉苏高速扩建引发高速沿线部分小区住户投诉较为集中。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31日

整改目标以解决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的噪声污染问题为导向,通过上下联动、部门联动等工作机制,着力破解典型问题,扎实推进全市宁静环境建设。

整改措施

1.乍嘉苏高速改扩建工程目前已完成项目工可前置,具备工可批复条件。2024年1月起,启动与属地部门及居民代表沟通实施方案,取得居民代表支持。通过专家评审后公示,公示期广泛收集各方意见,在完善合理化建议后予以实施,通过采取降噪路面、低噪音伸缩缝、声屏障等技术手段,提高降噪效果,改善噪声环境,确保优于现状。

2.部署市区噪声污染专项整治“静音行动”,切实解决市区沿街商铺高音喇叭等噪声扰民问题;充分总结凝练“海宁长安公园噪声治理案例”的经验,疏堵结合推动公园噪声治理;深入开展“宁静小区”建设,及时总结推广经验,打造宁静环境建设的“嘉兴样板”。

3.建立噪声污染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部门协调机制,根据需要开展会商研判,制定噪声污染防治部门责任清单,明确具体噪声类型的部门监管职责;制定《“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细化噪声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和措施。

整改完成情况

1.推进问题攻坚。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乍嘉苏噪声问题,通过实地走访、召开协调会等形式与业主代表面对面交流沟通,充分收集民意诉求。在环评阶段根据居民诉求,组织进行研究与论证,并在乍嘉苏扩改建工程项目中优化降噪措施。目前项目环评已经完成审批,拟采取安装声屏障、高孔隙率降噪路面、长联结构减少桥梁伸缩缝道数、增设高速公路与小区之间防护林等方式减少噪声,项目已于2024年9月进入实施阶段,计划2028年9月完工。在工程完工后,再次开展噪声检测,根据噪声检测结果对敏感建筑进一步采取隔声窗措施。

2.开展专项治理。持续开展市区“静音行动”,加强宣传教育,借助世贸中心显示屏等“显眼”“亮眼”区域开展普法宣贯,通过各类融媒体发布专题报道。强化执法检查,强化机动车噪声违法行为查处,安装道路违法鸣笛抓拍设备,设置禁止鸣号标识;加大违法鸣号、非法改装车辆和“炸街车”打击力度,涉及“炸街”类信访投诉同比下降。充分凝练“海宁长安公园噪声治理案例”的经验做法,以噪声联席会议制度名义制定印发了《嘉兴市广场公园文娱活动噪声管理指导意见》,指导基层自治、长治,在满足群众文娱活动需求的同时,将噪声影响降到最低。完成宁静小区国家试点工作,持续深入开展今年“宁静小区”建设,及时总结推广经验,打造宁静环境建设的“嘉兴样板”。

3.完善制度建设。全面梳理部门噪声污染防治职责清单,在省内率先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部门职责分工》,厘清部门职责边界,明确有关部门监督职责条款4项、处罚职责条款9项,推动《噪声法》有效落地实施。建立健全市级部门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印发《关于建立噪声污染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部门协调机制的通知》,对跨部门、跨区域的重点难点噪声污染问题相关部门联合会商协调解决。印发《嘉兴市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24—2025年)》,进一步明确任务目标,助推我市声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问题编号9整改完成情况

(一)整改问题:工业废气污染问题较为突出。部分化工园区和工业集聚区统筹规划不合理,距离居民区较近,涉气信访数量较多。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北区块、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平湖独山港区废气问题虽然经过多轮整治,但臭气异味扰民现象仍时有发生,对本地环境空气质量造成较大影响。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31日

整改目标加大园区内重点企业排查和整治力度,提升园区环境空气质量,减少臭气异味对周边居民影响。

整改措施

1.督促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严格项目准入条件,开展城北区域重点企业排查,加强对区域内重点企业监测,减少对周边居民影响。督促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通过制定整改技术规范、编制“一企一方案”、核算污染减排绩效等举措,实现园区内企业VOCs系统性整治提升。督促平湖市加强对园区内臭气异味投诉重点工业企业巡查和监测力度,强化园区内畜禽养殖企业源头异味管控,引导和激励企业自觉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2.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化工等异味明显的行业为重点,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VOCs低效设施改造和源头替代,积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绩效提级和重点涉气企业提升改造

3.制定印发《嘉兴市2024年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等文件,健全省级以上开发区(园区)环境空气质量通报制度,定期公布环境空气质量情况。

整改完成情况

2024年1-10月,我市PM2.5平均浓度为26微克/立方米,全省排名第6,同比持平。第二、三季度,我市PM2.5浓度连续两个季度超历年同期最好水平。截至10月底,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和平湖市独山港区共收到有效信访投诉件167件,同比下降27%。

1.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已完成正面清单的修订,严格项目准入条件,对城北区域重点企业开展排查,制定12家“恶臭异味”一企一策管控措施,加大对城北区域重点企业检查监测力度,对16家企业以每月或每季度频次开展检查监测工作。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通过制定整改技术规范、编制“一企一方案”、核算污染减排绩效等举措,对全区化工企业开展VOCs系统提升整治工作,并完成11家企业的VOCs核查工作。平湖市独山港区开展园区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对39家重点涉气企业开展检查,发现问题14个,均完成整改;加强辖区内养猪厂源头异味管控,通过减少饲料中蛋白成分、缩减成栏规模,特殊天气降低通风量,喷洒生物除臭剂等措施,综合控制养猪厂恶臭异味。

2.全面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开展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对全市60家高架源企业开展低效VOCs治理设施排查和整改;全面推进10个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源头替代,实施源头替代企业110家;以绩效评级为抓手,推动工业企业开展提级改造,力争培育大气污染防治绩效A/B级、引领性企业达到12%以上,9家玻璃和27家石化企业开展创A行动。

3.制定印发《嘉兴市2024年空气质量改善攻坚行动方案》(美丽嘉兴办发〔2024〕1号)等文件,健全省级以上开发区(园区)环境空气质量公示制度,定期公布环境空气质量情况,累计发布公示9期。

问题编号23整改完成情况

(一)整改问题:秀洲区纺织印染行业部分企业生产设备较为落后,嘉兴市华昌纺织有限公司等企业VOCs废气收集不充分、治理不到位。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31日

整改目标加大秀洲区印染行业整治提升力度,提高VOCs废气收集和治理效率。

整改措施

1.督促嘉兴市华昌纺织有限公司对上浆区域集气罩加挂透明帘,增强密闭性,并定期开展废气处理设施检修,提高VOCs废气收集能效,提升企业废气收集处理水平。

2.开展秀洲区印染行业整治提升,通过关停淘汰和兼并重组等方式,推进秀洲区印染行业转型升级。

3.严格落实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持续优化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效能,严厉打击大气污染环境违法行为。

整改完成情况

1.点上整改做到立行立改。嘉兴市华昌纺织有限公司已将集气罩增设透明塑料罩增加密闭性,对集气罩收集风机更换皮带、更换轴承等配件,并定期加强收集装置的保养,改善车间环境,确保正常运行,有效收集废气高空排放,活性炭纳入集中再生体系。该公司2024年一季度、二季度废气有组织排放及厂区无组织废气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2.举一反三做到标本兼治。制定印发《秀洲区加快纺织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持续推进印染行业整治提升。邀请行业专家、企业代表召开王江泾镇纺织业企业家座谈会,制定印染企业技改提升方案,切实加快纺织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启动印染行业转型升级工作以来,秀洲区已签腾退协议印染企业13家,已完成兼并重组13家印染企业,VOCs总量排放减少约740千克/天。

3.监督检查做到常态长效。持续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企业生产经营,2024年以来,已开展“双随机”检查185家、市域交叉执法检查50家、即时检查24家、触发式检查323家,立案调查36家,已处罚18家,共处罚款456万元,其中纺织类企业立案1起,处罚款20万元。

问题编号35整改完成情况

(一)整改问题: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执行文物法律法规不到位,上进电缆、信创电梯、东明不锈钢、欧力液压等4家企业未依法履行文物许可手续,在大运河建设控制地带内新建厂房,对大运河历史环境风貌造成破坏。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31日

整改目标开展涉建项目整改,对沿河风貌进行改造提升,完善工作制度,做到举一反三,确保常态长效。

整改措施

1.完成上进电缆、信创电梯、东明不锈钢、欧力液压等4家企业的行政处罚工作。委托专业团队,科学合理制定整改方案,召开专家研讨会论证。开展涉建项目沿河风貌环境改造提升和农田景观优化工作。

2.强化对大运河(嘉兴段)沿线的文物巡查工作,采取多种措施有效遏制文物违法行为发生,持续加大对违法违建行为打击力度。落实文物平安工程,实时掌握文物安全情况。加强文物保护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提升基层文物保护人员业务能力。

3.强化涉建项目整改工作领导,形成部门合力,推进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召开文物工作会议,签订文物安全责任书,压实文物保护属地管理责任。建立文物保护巡查等制度,将遗产保护列入执法检查重点。利用数字化手段优化项目审批流程,确保文物涉建项目审批环节不遗漏。

整改完成情况

1.做好点上整改,完成违建项目行政处罚。依法进行立案查处,完成4家企业的行政处罚,其中上进电缆罚款45万元,欧力液压罚款43万元,信创电梯罚款50万元,东明不锈钢罚款44万元。涉事企业已根据整改设计方案完成整改,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同时,开展涉建项目沿河风貌提升工作。

2.坚持举一反三,提升文物安全监管能力。开展文物安全常态化全方位立体巡检,通过文保部门定期检查、专业机构全线巡查和部门联合督查等方式,形成分级分类文物安全巡查机制,及时预警处置违法建设行为。推进文物平安工程,进一步提升文保单位安全技术设备,经开区已实现文保单位监控全覆盖。举办全市文化遗产保护培训班,进一步加强各级领导干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强化责任担当。

3.强化建章立制,夯实大运河保护制度基础。召开全市文物工作会议,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逐级签订文物安全责任书,压实文物安全主体责任。印发《嘉兴市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涉建项目管理细则(修订)》《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文物保护巡查工作制度》等文件,完成《大运河(嘉兴段)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规划(2023—2035)(送审稿)》修编,完善制度保障。推动“文物审批一件事”试点改革,通过数字化手段,将土地储备考古前置及文物报批两项流程纳入项目审批全流程。

 

公示时间:20241125日至20241129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3-82532725

联系地址:嘉兴市新气象路618号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