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6号建议的答复
赵伟平代表:
您在市人大九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小区物业监管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物业管理涉及镇(街道)、社区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多方主体,需要各方协同发力,通力协作。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嘉兴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持续完善配套政策,强化行业监管与指导,推动开展党建引领三方协同共治行动,不断提升全市物业服务水平。据统计,全市注册在本地的物业服务企业338家,从业人员5.4万人,住宅小区共2263个,专业物业服务覆盖率91%,小区业委会(物管会)组建率约82%。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顶层设计,健全管理制度。一是加强政策制度建设。出台了《关于推动现代物业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聚焦行业党建引领、品牌化、规范化、专业化、标准化、数字化六个方面,推动提高物业服务行业规范化管理水平。二是推进行业党委运作。遵循党建引领与物业管理、基层治理相融合模式,市、县全部成立了物业行业党委,印发了行业党委工作规则,构建部门各司其职又齐抓共管的物业管理工作格局。今年以来,行业党委以“宜居在嘉,物业最优”为目标,推动开展行业党建提升、三方协同共治、小区设备更新、小区不规范问题治理和物业行业培优“五大行动”,有效推进物业服务与基层治理融合。三是完善公共收益管理制度。今年以来,围绕惩治群众身边腐败,落实漠视侵害群众利益治理工作要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的指导意见》,对公共收益的管理、收支、记账、公示等环节进行了规范。推进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示范文本修订,把社区报告制度、公共收益支付分级审批制度等写入示范文本,为全市小区公共收益的规范化管理奠定基础,推动公共收益管理规范化、透明化。四是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联动建设、法院、司法组建嘉兴市住建系统行政调解委员会。各县(市、区)分别建立区县级的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负责属地范围的物业费等矛盾纠纷。制定网格工作“五项”机制,把物业纠纷作为网格排查的重点内容,将全市划分网格6315个并配备专职网格员,覆盖所有物业小区,常态化排查处理居住小区日常矛盾纠纷,同步完善城乡社区议事规则,完善社区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协商议事机制,实现重大事项三方联议、矛盾问题三方联调,不断提高物业纠纷化解水平。
(二)注重服务指导,提升治理能力。一是开展物业宣传月活动。市物业行业党委、市建设局组织实施“宜居在嘉,物业最优”物业服务宣传月活动。依托线上线下开展物业服务、加装电梯等普法宣传46场次、业委会培训15场次,行业应急演练31场次,推动形成良好和谐的业主与物业关系,夯实基层治理基础。二是加强业委会监督指导。出台《嘉兴市业主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指引》,建立业委会及其成员履职负面清单、业委会成员候选人资格审查机制,持续推动业委会组建率不断提高,目前全市业委会(物管会)组建率82%。围绕社区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三驾马车分别开展针对性培训,推动社区监督指导水平、业委会履职能力、物业服务能力持续提升。全市各地通过完善三方协同考评机制、开展优秀业委会选树活动,实施业委会评价等方式持续加强业委会日常监督,推动三方协同共治走深走实。三是持续提升物业数字化管理服务。持续推动物业管理数字赋能,建设物业数字化综合管理平台,上线电子投票、公示公开、公共收益管理等模块应用,“嘉物管”浙里办共12.1万用户,访问量286.8万,全市199个小区473个业主决策事项使用电子投票,信息公示4076个,“数智”化管理推动物业服务更加公正、公开、透明。
(三)强化监督检查,提升行业管理。一是持续开展行业秩序整治。我市已连续三年持续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规范整治专项行动。重点针对物业服务企业公示业主共有部分经营与收益情况、擅自利用业主共有部分开展经营活动、无正当理由拒不退出物业服务项目等问题开展行业严管整治,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实地核查、交叉互查等,累计检查企业5100余家(次),切实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合法合规经营,营造良好行业营商环境。二是推进公共收益不规范问题治理。今年,按照《嘉兴市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不规范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全力推进住宅小区资产与资金排摸,实现资产排摸、入库审核双100%,排摸资金约2.2亿元。市、县两级物业主管部门积极开展本辖区内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实地查验,发现问题落实相关责任主体整改。已经累计制发整改通知书180余份,落实整改153份,整改率85%。三是强化物业监督考核。积极指导各县(市、区)建立健全物业服务常态化考核机制,优化考核指标和打分体系,全面评估物业服务水平,以考促进,以评促优,持续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加大考核结果的曝光力度,进一步发挥“红黑榜”正引倒逼作用。今年,桐乡市修订《桐乡市物业管理监督考核办法》,联合属地社区对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及物业服务项目进行考核,分季度和年度公布考核红黑榜。四是积极开展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依托省建设厅“浙里物业”监管应用平台,组织实施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采集全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布信用评价等级,实施分类监管。结合企业信用评价、企业日常考核结果等向业委会提供优秀物业企业参考名录,提高业委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双向适配度,促进物业服务企业优胜劣汰,2024年全市3A级物业服务企业14家,2A企业5家,A级企业16家。
二、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全面提升物业管理水平。
(一)健全物业行业管理机制。持续督促各地高度重视物业管理工作,加强部门统筹协调,建立健全物业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县(市、区)、镇(街道)、社区三级管理体系,推动建立社区物管站,打通行业管理与社会治理“最后一公里”。充分发挥行业党委成员单位协同作用,通过领办重点事项,逐步加强小区执法力度,定期组织小区联合执法活动,对违法行为,坚决采取“即查即处”措施,推进执法进小区,理顺物业管理与社区治理的关系,形成部门齐抓共管的执法监管工作合力。
(二)强化政策引领与宣贯力度。针对物业领域日常管理重点、难点问题,持续完善物业管理基础性政策制度,研究制定《嘉兴市物业管理实施细则》等政策文件。持续强化对小区业主的宣传,依托每年固定的物业服务宣传月活动,加强物业管理政策法规宣传与普及力度,提高物业管理政策制度的知晓度和覆盖面,引导广大居民积极参与。多层次组织开展培训,重点加大对街道(镇)、社区人员以及物业服务企业从业人员、业委会成员的教育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升各方物业管理相关方的法治意识、合规意识,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参与物业管理的良好环境。
(三)深化三方协同共治与基层治理。建立健全党建统领下的社区、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议事协调机制,落实属地行业主管部门、街道(镇)、社区监督指导责任,按照“一小区一专员”探索建立小区专员制度,破解业主大会、业委会成立难、运行难问题,着力推进小区业委会组建。持续推动业委会规范化运作,加强业委会的人选把关,优化业委会成员结构,提升履职能力。建立健全业委会成员培训体系,严格执行业委会履职正、负面清单。健全小区事项公示公开与电子投票制度流程,充分发挥业委会对物业服务监督职能,不断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建设业主、物业共赢的美好家园。
(四)持续深化行业监管与专项治理。持续强化行业信用管理,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监管机制,将物业服务企业日常经营行为纳入社会诚信体系,运用市场手段推动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优胜劣汰机制。会同相关部门持续完善物业服务收费与服务等级标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履职尽责,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推动形成“质价相符,优质优价”的物业服务市场机制。落实企业责任,加强物业服务人员队伍建设,提高专业化物业服务能力。加强物业服务考评,建立物业服务质量业主评价等机制。指导督促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小区公共收益管理主体,完善小区公共收益财务、审计、会计、公示公开等管理制度,加大对物业小区共有资金使用、服务信息公开的监督指导力度,公布典型案例,提升公共收益不规范问题专项治理成效。
(五)强化数字赋能与示范引领。深入推进物业数字化建设,持续完善物业服务信息公开公示、电子投票、公共收益管理、便民服务等功能应用,推动物业服务数智管理,打造公开、透明、便民、智慧的物业服务环境。推进开展年度“美好家园”小区创建,选树“服务优良、管理规范、环境宜居、群众满意”的优秀物业服务住宅小区示范样板,发挥样板小区示范带动作用,助力全市小区物业服务品质跃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