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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11-04 16:23 信息来源: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朱育奇代表:

您在市人大九届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小区内物业公司监督管理,提升小区物业服务水平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国家物业管理资质的取消,物业服务行业失去了准了门槛,给行业管理带来了较大的困难。我局通过强化行业监管、开展信用评价、引导行业自律,规范物业服务行为。大力推进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协同共治,不断提升物业管理与社会治理效能。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持续开展行业秩序整治。2021年底至今,我市积极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规范整治专项行动,按照规定对公示业主共有部分经营与收益情况、物业企业擅自利用业主共有部分开展经营活动、物业服务企业无正当理由拒不退出物业服务项目等问题持续推进物业服务领域整治活动。通过公布信访投诉热线、12345等公开渠道畅通居民信访投诉,结合日常物业行业监管工作,持续推动各县(市、区)开展专项检查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切实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合法合规经营,营造良好行业营商环境。截至目前,累计开展检查2374次,出动检查4266人次,检查企业4900家次。

(二)强化物业监督考核。我局指导各县(市、区)建立健全物业服务常态化考核机制,持续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进一步发挥“红黑榜”正引倒逼作用,结合企业信用评价、考核结果等向业委会提供优秀物业企业参考名录,提高业委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双向适配度。桐乡市修订《桐乡市物业管理监督考核办法》,联合属地社区对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及物业服务项目进行考核,分季度和年度公布考核红黑榜。秀洲区2022年出台《秀洲区住宅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考核实施细则》,由各镇、街道组织社区对小区物业服务品质开展日常和年度考核,不断优化考核指标和打分体系,全面评估物业服务水平,推动物业行业优胜劣汰。

(三)强化物业领域信息公示。自《嘉兴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实施以来,我局积极开展条例宣贯,推动各地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培训,规范物业企业日常行为,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去年以来,我局重点围绕物业领域信息公示公开进行专项检查,对行业乱象全面从严整治,督促企业严格执行我市物业条例,不断规范企业日常行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保障业主合法权益。今年,我局积极指导海宁推动物业服务信息线上公示公开试点工作,制作物业服务及业委会信息公开统一模板,利用智慧物业平台对小区物业服务信息进行线上公示,最大限度保障业主的知情权,实现对物业服务的监督。

 (四)持续开展三方协同共治行动。近年来,我局积极与市委组织部共同开展党建引领社区居委会、业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三方协同共治行动,不断提升基层自治能力。积极推动业委会组建,印发了《业委会规范化建设指引》,加强业委会人选把关,从源头上把有责任心会干事能干事的人选进业委会;开展全市物业服务宣传月活动,推动各地开展业委会履职培训,组织业委会座谈会,加强对业委会建立接待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的指导,引导业委会开展物业服务质量评价,推动业委会正确履职。不断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三方协商议事机制,实现民情民意三方联访、重大事项三方联议、民生实事三方联办、矛盾问题三方联调。通过每月固定形式的协商议事,推动小区内物业管理难题、矛盾纠纷进行协商化解。

二、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全面提升物业管理水平。

(一)强化政策引领。持续完善物业服务领域基础政策制度,将修改出台我市物业管理实施细则和小区公共收益管理指导意见的政策文件,持续加强物业管理政策法规宣传,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企业日常行为。

(二)深化三方协同共治持续深化党建引领三方协同共治,加强各地对镇(街)、社区物业管理的指导,推动建立健全物业管理体制机制,充实基层物业管理人员力量;着力推进小区业委会组建,加强业委会的人选把关,建立健全业委会成员培训体系,持续推动业委会规范化运作,充分发挥业委会对物业服务监督职能,不断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建设业主、物业共赢的美好家园。

(三)加强监督检查。结合公共收益不规范整治行动,加大对物业管理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力度,公布典型案例,常态开展物业服务的考核,推动公共收益等物业服务信息公开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