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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1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11-04 16:34 信息来源: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李昂代表:

您在市九届人大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公园增加和更新儿童游乐设施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建设成效

自2021年以来,全市大力推进城市公园增量提质建设,先后完成中南公园、府南公园、范蠡湖公园、明月公园、洪波公园、运河公园等150公园新建和改造提升工程在公园建设过程中,按照《公园设计规范要求》重点推进老、幼公共活动空间打造从儿童的视角进行景观的整体性设计,综合考虑活动场地、植物景观、道路铺装和游戏设施等景观要素配置,通过新增儿童活动设施、打造草坪活动空间、疏通公园林下空间和园路铺装优化,有效增加了各类公园的儿童活动空间的体量和安全性。

一是大力推进新建公园开放空间。在空间资源紧约束的背景下,以“存量挖潜”为主,通过现有和规划绿地资源挖掘,以及水利、河道等资源共建共享,先后建成南湖区渔里运动口袋公园、秀洲区将军路口袋公园、嘉兴经开区粮库公园、海盐县陌桑公园、天仙湖公园、平湖上海塘公园、港区滨海中央公园等,打造老百姓身边的儿童友好型口袋公园、社区公园和综合公园,进一步提升公园全龄友好公共空间品质。

二是着力实施现有公园适儿化建设。改造过程充分征求社区和周边居民意见,儿童游乐设施、健身场地等老幼设施优先布局,以儿童游戏、运动、学习等需求为导向,结合社区公园、口袋公园分布点位广、贴近居民社区的特点,因地制宜设置儿童活动区,建设各种适合不同年龄阶段儿童游玩的公园环境,先后建成经开区运河公园、洪波公园、嘉善县善园、嘉兴植物园等项目,结合儿童需求,改造后新增了儿童游乐区、健身跑道、大草坪等活动空间,打造身边儿童活动空间。

三是优化植物配置和科普。在公园绿地建设过程中,进一步优化植物配置,明确儿童活动区域不得种植带刺、有毒植物,强化儿童友好空间植物专项设计。同时设置植物铭牌和标识牌,加强儿童自然科学教育,如在植物园(中央公园)改造过程中,统筹优化植物科普标识设计,将城市公园绿地建设成鼓励儿童亲近自然生态环境、丰富自然认知体验的自然教育空间。

20242月,我局联合市儿童友好办出台制定《嘉兴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导则(试行)》,从活动游憩场地、植物景观、道路铺装和游戏设施等景观要素配置,提出对已建和规划新建城市综合公园、专类公园、广场等公共空间进行适儿化改造要求,构建儿童友好公园提供技术支持

二、下一步工作

一是推进公园体系规划编制。加快推进嘉兴市及各县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修编报批程序,启动嘉兴市中心城区、海宁市、平湖市、桐乡市等公园体系规划编制,优化城市公园绿地结构布局,形成“郊野公园—综合公园/专类公园—社区公园—游园”四级公园体系,构建满足市民多层级、多类型休闲游览需求的游憩系统,呈现以人为本、自然和谐共生的公园城市景观风貌。

二是谋划儿童友好公园建设。聚焦公园布局合理化、游乐设施多样化、家门口服务便利化,认真贯彻实施儿童友好空间导则,2024年全市计划新改建儿童友好公园(儿童户外友好空间)40处,打造活泼、友好的儿童绿色开放空间。同时扎实推进中央公园改造,已将儿童游乐设施设备纳入改造计划,预计增加投资30万元,具体设施包括儿童无动力游乐设施(攀爬架、滑滑梯、跷跷板等)、儿童体育运动器材(篮球架、跑跳器材等),形成全年龄段的亲子游乐活动空间,并有序谋划南湖景区、人民公园等儿童游乐设施增设布置。

三是加强儿童游乐设施维护。加强公园绿化养护和游憩设施养护监督管理,明确公园内儿童游乐设施的管护主体,建立定期考核机制,强化日常巡查、安全检查和设施维护保养,确保相关儿童设施设备养护到位,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