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建议提案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

对市人大九届四次会议第6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12-13 15:07 信息来源:市消防救援支队 浏览次数:

唐国强代表:

您在市人大九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贯彻国家和省政府法规政策完善政府专职消防队伍职业保障机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嘉兴市政府专职消防队起步早、标准高、建队全,最早一支队伍追溯到1998年海宁长安镇专职消防队,截至目前,全市共有未纳入国家编制的城市消防救援站8个,专职消防队员173名;建成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50支,征召专职消防队员1086名,配备消防车辆188辆;建成前哨站27个,征召专职消防队员172名,配备消防车辆27辆,是全省第一个实现所有镇街全覆盖的地级市。在我市灭火救援、防火巡查、宣传教育等方面辅助作用发挥明显,队伍各项建设制度一直都走在全省甚至全国前列。

二、已开展的工作

近年因消防救援机构体制改革,疏于对政府专职队的指导和监管,虽然作出了很多努力保障专职队基本运行,但专职队的发展滞后,与省内部分地市及周边地区专职队的发展差距拉开,尤其是经费保障和工资待遇方面出现落差。

一是坚持党委统揽主抓。支队、大队两级党委始终以“统一指挥、统一纪律、统一训练、统一荣誉”为总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十三部委《关于全面推进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意见》和省政府《浙江省社会消防组织管理办法》文件精神,专门成立了支队、大队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管理办公室,建立相应组织架构,明确有专人、有场地、有保障、有考核的“四有”领导体系,实现了“统管办”。

二是坚持正规队伍秩序。2024年3月29日,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达标建设推进会在我市秀洲区召开,受到了省消防救援总队两位主官现场亲临指导和高度赞誉以及全省兄弟支队观摩代表的一致认可,充分肯定了我市专职队在队伍建设上的发展方向和工作成效。要求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紧盯基层治理体系建设和“全灾种、大应急”的职责使命,规范健全“建、管、训、用、养、考”体系,加快推动政府专职消防队“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建设。

三是坚持提升待遇保障。目前,我市政府专职消防员保障标准按照《关于全省合同制消防战斗员工资标准的指导意见》(浙公通字〔2018〕48号)文件执行,年人均经费保障为11.5万元,与省内其他地市和嘉兴周边临近地区还有差距。近些年,支队一直要求各县市区先试先行的发展主基调不变,本着“只设底线不限高”的原则,鼓励各地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水平按照“本地区上一年度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作为依据,努力解决财政保障瓶颈问题,全力保障政府专职消防队运行发展。秀洲、海宁、平湖等地结合专职队岗位等级、职业风险等因素确定,完成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待遇标准制定,并设立高危补助、退役安置补助等福利。

四是坚持抓主业不放松。支队始终将“战斗力”作为衡量政府专职队的考量标准。坚持联勤联战联训制度,融合各类救援组织力量,将政府专职消防队纳入统一指挥,实行统一调度;坚持每年度举办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比武竞赛,检验专职队员和队伍整体实力;坚持每年开展一次队长(骨干)实战化组织指挥能力考评,其他队员全员跟班轮训,提升基础业务能力;坚持每季度开展一次拉动督导,随机想定作业考核队伍应变处置能力;坚持将政府专职队纳入岗位练兵对象,实行统一训练,全力打造“一专多能”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夯实主业基础。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近期,国家十三个部委、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相继出台《关于全面推进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意见》、《浙江省社会消防组织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消防安全工作的意见》政策文件,对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的建设指导思想原则、建设责任、管理教育、保障机制等作出了明确规定。我支队将高度重视政府专职队发展建设,全力努力构建布局合理、处置快速的城乡消防力量体系,推动全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稳定向前发展。

一是主动提请市政府制定完善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配套政策。深入贯彻落实上述文件精神,支队主动向嘉兴市政府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多次汇总意见并修订条款,下一步将联合各部门出台嘉兴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专职消防队伍高质量建设发展的意见》,并推动各县(市、区)政府制定出台相关贯彻落实措施,进一步规范建队等级标准、事业单位登记、人员身份定位、管理调度指挥、薪酬优抚保障、验收考核奖惩等标准,形成长效机制。同时,将全市政府专职消防队达标建设纳入浙江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全力推动专职队伍建设健康长远发展。

二是积极落实对政府专职消防队伍进行员额管理。按照《浙江省消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中“专职消防人员占全省总人口比例0.5‰”计算,制定嘉兴地区政府专职消防员用人计划,对政府专职消防员进行员额招录,实行市、县分级管理:市消防救援支(大)队负责按照城市消防站(乡镇专职消防队)建设进度、人员配备标准和工作实际需要,研究提出市、县级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额度计划,报请市委编办、市财政部门审核、按程序报批后实施。推行秀洲区专职队“前哨站”建设标准,同步配备政府专职消防员,实现满编执勤驻防。

三是努力提高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待遇保障。按照《浙江省社会消防组织管理办法》规定,参照省内其他地市和嘉兴市周边地区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待遇保障水平,结合我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待遇实际情况,制定嘉兴市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待遇标准,提请政府会商编办、人社、财政等部门落实队伍事业法人登记和专职消防队员编制员额管理,合理优化队员岗位等级和薪酬待遇,建立健全专职消防队员退出机制和安置费用。工资结构由消防救援机构结合岗位等级、职业风险等因素确定,并设立高危补助、出警补助等奖励补助。建立定期增长机制,保证专职消防队伍的办公、训练、灭火救援等日常经费和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

四是瞄准战斗力标准正规队伍管理秩序。支队将坚持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发展方向,将全市所有政府专职消防队列为2024年总队验收对象,作为支队下半年度重点工作开展实地指导,确保100%完成达标验收。坚持标准化晋升培训管理机制,深化开展支队、大队、消防站、专职队、前哨站“五级”研战研训体系,增强政府专职队主业意识强化执勤备战。坚持“专业人干专业活”的工作原则抓好培训、考核、练兵比武等软实力,纳入国家队实行统一调度指挥,统一训练标准,提高专职队灭火救援综合实力。各级政府和部门不得随意安排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参加非灭火救援行动,每天同一班执勤人员不得低于国家最低标准。

特此回复,衷心感谢您对我市消防工作的高度重视和积极建言。(联系人:胡波;联系电话:13750778256)

嘉兴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对市人大九届四次会议第63号建议答复意见的函.pdf

嘉兴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