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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4/2024-475483 组配分类: 公告公示
发布机构: 嘉兴市数据局 发文日期: 2024-12-18

关于征集嘉兴市第二批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主体和场景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12-18 16:43 信息来源:嘉兴市数据局 浏览次数:

为加快推进交通运输领域公共数据有序开发利用,根据《浙江省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办法(试行)》(浙政办发〔2023〕44号)要求,现公开征集嘉兴市第二批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应用场景和运营主体,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领域

交通运输领域

二、申报条件

授权运营单位申报条件

1、经营状况良好,具备授权运营领域所需的专业资质、知识人才积累和生产服务能力,并符合相应的信用条件,未纳入严重失信名单。

2、落实并具有明确的数据安全负责人和管理部门,已建立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内部管理和安全保障制度。

3、具有符合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标准(含以上)、商用密码安全性评估要求的系统开发和运维实践经验。

4、具备成熟的数据管理能力和数据安全保障能力。

5、近3年未发生网络安全或数据安全事件。近3年内无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违法记录。

(二)授权运营申报场景条件

1、授权运营的应用场景应具有本地特色且具有重大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并设置有数据安全保障措施。

2、应用场景具有较强的可实施性,在授权运营期限内有明确的目标和计划,能够取得显著成效。

3、应用场景应符合相关领域合法性、规范性要求、符合国家和省市相关领域行政管理有关要求。

4、按照应用场景申请使用公共数据,坚持最小必要的原则。

三、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6日18时止。

四、申报流程

(一)申报材料

所需申报资料按照《嘉兴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申报指引》(见附件)要求填报并加盖企业公章。

(二)申报方式

纸质材料(1份)报送至嘉兴市数据局。电子版申报资料以PDF格式单独命名并发送至专用邮箱(rueylxk@163.com),标题格式为“授权运营申请-单位名称-场景名称”。

(三)名单公开

申报单位经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协调工作机制审核通过,并报市政府确定拟授权运营单位。拟授权运营单位名单将在嘉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

五、其他事项

1、申报单位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资格。

2、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嘉兴市数据局联系。

(联系人:赖先生,联系电话:0573-83680213)

附件:嘉兴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申报指引.docx

嘉兴市数据局

202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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