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这些商品房和安置房(项目)可以办证啦!
不动产首次登记,通常是指开发单位建设的项目,向不动产登记部门提供有关审批、验收等资料申请办理的房地合一的第一次登记,也就是我们俗称的“大产证”。这是购房业主办理“小产证”的前提和基础,只有开发单位办理了首次登记取得了“大产证”后,购房人方能申请办理个人名下的不动产权证。
现将2024年已完成首次登记的商品房和安置房项目名单予以告知。涉及名单内的购房人可以来办不动产权证啦!
1.嘉兴市南湖区行政审批局(嘉兴市南湖区东栅街道凌公塘路1683号)三楼大厅无差别窗口,登记业务咨询电话:0573-86912345,涉税业务咨询电话:0573-82512190。
2.嘉兴市秀洲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嘉兴市秀洲区新城街道成秀路328号科创服务中心东附楼)一楼大厅无差别窗口,登记业务咨询电话:0573-82722566,涉税业务咨询电话:0573-82722520。
3.嘉兴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经济技术开发区分中心(嘉兴市花园路892号),登记业务咨询电话:0573-83615347,涉税业务咨询电话:0573-89995413或89995415。
也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s://bdcdj.jiaxing.gov.cn:8088/p)或浙里办APP“不动产智治应用”平台自助申请登记。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商品房买卖合同(电子合同可通过共享获取的无需提供),拆迁协议(调换协议)或征收协议等
4.不动产权首次登记证书(电子证书可通过共享获取的无需提供)
5.涉税材料:
①婚姻材料(结婚证或离婚证、离婚协议)(原件)
②户口簿(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小孩)(原件)
③购房全款发票
④涉及拆迁安置的,提供安置结算单、发票等
(线上申请涉及纸质材料的,需寄送至相应的不动产登记窗口)
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
1个工作日
温馨提示
1.有贷款未申请办理过预购商品房预告预抵押登记的,还需提供:主债权债务合同、抵押合同、银行申请表、委托书、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2.嘉兴市区中心城区已实现“同城通办”,若线下申请可至上述任一窗口办理。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登记,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遇特殊情况或材料问题请拨打上述电话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