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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

发布日期:2024-12-04 09:11 信息来源:嘉兴教育学院 浏览次数:

12月2日下午,值“宪法宣传周”之际,嘉兴教育学院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近日在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学院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及以上干部参加会议。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朱军一主持会议并讲话。

学院教务处副处长彭小元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进行了题为《以法治保障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的领学。她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的发展历程、意义、内容并结合个人学习感悟向现场与会人员进行了深入分享。

会议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的颁布,标志着学前教育进入“有专门法可依”的新阶段,为广大适龄幼儿享有公平的受教育权益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具有深刻的时代性,更加明确了学前教育的地位、作用和方针,进一步丰富了学前教育的指导思想和内涵,强化了学前教育的重要性和教育公平的原则,是推进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法律依据、行动准绳。

会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与学院教育研训工作密切相关,要加强学习研究,逐条、逐句把握理解其精神实质、丰富内涵;要注重学习转化,指导工作;要结合岗位实际,高质量开展教研、科研、培训等工作,真正把国家意志落到实处、落到一线,切实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坚实基础。

会上,与会人员还集体聆听了由学院职教处沈民权副处长为大家带来的“清风一刻”微讲堂《嘉兴风景名胜里的清风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