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应急管理 > 应对情况

海宁市多措并举推动基层应急消防工作全面融入“141”基层治理体系

发布日期:2024-02-19 10:02 信息来源:市消防救援支队 浏览次数:

为全面提升应急消防体系建设,全力筑牢安全发展牢固屏障,海宁市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应急消防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多措并举推动基层应急消防工作全面融入“141”基层治理体系。

一是聚力深化组织体系。海宁市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市应急管理局组建工作专班,建立了包片联系工作机制,完成全市12个镇(街道)走访调研,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安全生产督查专班,全面开展全市基层体系建设情况督导检查。截止目前,全市12个镇(街道)均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副书记(政法委员)牵头抓,一名班子成员具体抓工作机制。

二是聚力推进融合共建。全市12个镇(街道)全覆盖建立应急消防管理站,配备人员均10人以上,许村、长安、黄湾、海昌等地配备安全生产专职网格员,由应消站统一管理。目前全市12个镇(街道)应消站共计236人,具备执法证43人、注册安全工程师15人,9个镇(街道)已经完成应消站挂牌。丁桥、周王庙等9个镇(街道)与大综合一体化合署办公,以一支队伍整合执法、管理、自治等横向资源,共建党支部和集中办案区、综合指挥室等区域,推广“综合查一次”“监管一件事”做法,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三是聚力提升救援能力。海宁大队坚持“网格布局、一队多能”的原则,持续推动辖区“1+3+11+N”(即1个大队+3个消防站+11个专职队+N个前哨站)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建设。目前所有专职队人员均超过16人,消防车均超4辆,年内启动5个专职队新建改造。在袁花,将所属专职消防队扩建为镇级综合应急救援中心,融合社会救援队伍、红十字会等力量,形成训练、救援、培训、宣传于一体的应急消防救援综合体。在长安、许村等工业企业、出租房等重点地区建立消防前哨站,配备专职队员和消防救援车辆,作为专职队力量延伸,全面提升“135”应急救援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