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46189/2024-464204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市政务数据办 | 发文日期: | 2024-02-06 |
2024年平湖市乍浦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024年平湖市乍浦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4年平湖市乍浦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嘉兴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嘉农发【2023】7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财政和区镇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法人为 平湖市乍浦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 平湖市乍浦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 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乍浦镇,涉及建利村、亭子桥村2个行政村。2024年平湖市乍浦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高标准农田面积约1635.13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地整理工程、灌溉和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等。项目概算静态总投资约843.32万元。
2.2 本标段招标范围为土地整理工程、灌溉和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相应概算投资约843.32万元,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 个;
(2)以 / 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 拟派项目主要成员的委派要求 见附表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可用投标人账号或CA锁登录“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xszwsjb.jiaxi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4年2月5日至2024年2月28日09时00分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2月28日09时00分整。
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至开标现场参加开标及开启投标文件活动。纸质投标文件(含电子文档)可采用邮寄或直接送达方式,投标人通过邮寄快递或直接送达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024 年2月 28日上午9:00 时前)将投标文件装袋密封后送达至招标代理单位,密封袋上有接缝处均需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送达地址:【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嘉兴港区分公司招标代理办公室(嘉兴港区乍浦雅山中路170号金旺广场五楼)】,收件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573-85528457);为保证投标文件的准时、准点送达,若采用邮寄方式递交的,投标人应积极与快递公司联系,招标代理仅保证投标截止时间前的投标文件的接收,因投标人自身或快递等原因造成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的,视作投标人主动放弃,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包裹外包装上请注明项目名称!
注:如采用邮寄方式,则在邮寄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所有不利于投标人的因素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风险。
各投标人送达投标文件时,请提供投标文件中受托人姓名、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采用邮寄方式的,联系方式可另附纸张与投标文件一起密封)。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 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jxszwsjb.jiaxing.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湖市乍浦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乍浦镇雅山中路138号 地 址:乍浦镇雅山中路170号五楼(金旺广场)
邮 编:314201 邮 编:314201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人:陶晓燕
电话:0573-85522908 电话:0573-85528457
传真:0573-85522908 传真:0573-85528457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351631265@qq.com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序号 | 资格条件内容 |
一 | 企业 |
1 | 应 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提供投标人2024年2月8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
2 |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 2021 年 1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
4 | 投标人自 / 年 / 月 /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日期以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 /的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见下文。(注:本条不作要求。) |
二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
1 |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 证书。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规定。 项目负责人应当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社保缴纳证明(若为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及返聘协议)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号开标室(嘉兴市广场路350号,蒋水港桥西侧)】完成身份核验, 并在签到表上签到。为稳妥、有序进行身份核验,建议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提前1小时到达开标现 场,签到完毕后及时离场。项目负责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验证签到,或者签到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函上的姓名不一致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列入“入评基准价”计算基数,也不得列入通过符合性评审、技术评审后的“评分基准价”计算。 |
2 | 项目负责人自 2021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
3 |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 水利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证书。 |
4 | 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中国水利企业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
5 | 项目负责人自 / 年/ 月 /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日期以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日期为准],以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技术负责人)身份完成过/的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见下文。(注:本条不作要求。) |
三 | 其他 |
1 | 投标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同)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且不得与拟派项目组其他主要人员相互兼任。 |
2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上公示。 |
3 | 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如有)及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 |
4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
5 | 投标人、投标人的“三类人员”、拟派项目主要人员未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黑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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