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开展年末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行动
执行到位208.53万元
1月31日凌晨,桐乡市人民法院开展了年末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行动,严厉打击一批欠钱不还的被执行人。
凌晨4时30分,桐乡市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集结完毕,按照既定方案兵分3路,奔赴秀洲、海宁以及桐乡各地开展执行任务。记者跟随一组执行干警来到秀洲区王店镇,找到了被执行人李某。
2021年,李某与他人发生交通事故,经保险公司代位追偿共需赔款6260元,经过前期划扣,仍有2038.92元欠款未支付。“可不可以少一点?”现场李某还试图与执行干警“讨价还价”。“去年7月就判决了,想要少一点的话你早点联系执行申请人调解,到现在都没联系过,现在只能按这个金额支付了。”经过执行干警正面疏导、释法说理,李某现场缴纳了剩余欠款,并支付了执行费。
集中执行对欠钱不还的执行人不仅是督促,更是震慑。随后,执行干警来到开发区(高桥街道)找到被执行人严某。据悉,2020年严某在无证驾驶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经判决需支付20294.84元,至今未履行赔偿义务。
“我今天下午就给钱。”面对执法干警的询问,严某这样回答。但由于严某长时间未能清缴欠款,履约不确定性较大的情况,执行干警依法对其采取传唤措施。严某迫于压力,在传唤途中积极筹款,成功偿清债务。
在大麻镇,执行干警与申请执行人一同找到了被执行人陆某父子。但陆某父子因买卖合同纠纷,经调解需分期支付申请执行人41万余元,但陆某父子在支付首月款项后便不再继续履约。“目前经营确实比较困难,我们实在拿不出钱偿还。”面对陆某父子无力偿还欠款的情况,执行干警将其传唤至法院,与申请执行人开展进一步调解,寻求双方满意的解决方案。
此次行动中,桐乡市人民法院共出动干警30余人,传唤被执行人35人、拘留5人,执行到位金额208.53万元,执行完毕16件、达成和解8件,罚款10人共1.2万元。
“本次执行主要是解决一批当事人呼声高,要求迅速解决的‘硬骨头’案件,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同时震慑一批欠钱不还的被执行人,督促他们履行偿还责任。”桐乡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张建伟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