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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46189/2024-464965 组配分类: 公告公示
发布机构: 市政务数据办 发文日期: 2024-03-01

南湖区大桥镇胥山高地低洼地整治工程

发布日期:2024-03-01 15:37 信息来源:政务数据办 浏览次数:

南湖区大桥镇胥山高地低洼地整治工程(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湖区大桥镇胥山高地低洼地整治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嘉兴市南湖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南行审投纪〔2024〕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法人为 嘉兴科技城全域旅游文化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嘉兴科技城全域旅游文化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南湖区大桥镇胥山村, 该项目新建闸站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口门建筑物2座(油车浜闸站、高地闸站) ;新建护岸1110m,包括河埠和落河缺。

2.2 本标段招标范围为新建闸站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口门建筑物2座(油车浜闸站、高地闸站);新建护岸1110m,包括河埠和落河缺。相应概算投资约663.47万元,计划工期: 6个月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 个;

(2)以 / 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拟派项目主要成员的委派要求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其他见附表 

3.3 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中国(浙江)”网站(http://credit.zj.gov.cn)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可用投标人账号或CA锁登录“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嘉兴)(http://jxszwsjb.jiaxing.gov.cn/ZLTPBidder/memberLogin)”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

说明:①已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注册的投标人,用注册后的账号(用户名和密码)或CA锁登录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嘉兴)(http//jxszwsjb.jiaxing.gov.cn/ZL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获取。

②未取得“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账号或CA锁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单位注册登记手续,取得账号或CA锁。具体操作流程按“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心动态→新用户注册须知”进行操作。

4.2 请各投标人账号登录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嘉兴)(http://jxszwsjb.jiaxing.gov.cn/ZL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网上“招标公告-进入项目-文件领取信息-下载招标文件”,未进行“下载招标文件”的,后续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4年2月29日至2024年3月22日9时。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3月22日9时整

5.2 招标人委托嘉兴市誉天公证处做好开标、开启投标文件现场、评标等全过程现场公证。投标人授权代表不参加现场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活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当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或三楼规定开标室(嘉兴市广场路350号,蒋水港桥西侧,以开标当天开标室门口显示屏为准)】完成身份核验,并在签到表上签到。为稳妥、有序进行身份核验,建议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提前1小时到达开标现场。若项目负责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验证签到,或者签到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函上的姓名不一致的,视为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人员资格,计算入评基准价时不计入评审,且不进入后续评审。纸质投标文件(含电子文档)可采用邮寄或直接送达方式,递交至浙江省嘉兴市誉天公证处(浙江省嘉兴市秦逸路32号华隆广场一号楼18楼,林敬收,0573-89976206)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 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jxszwsjb.jiaxing.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嘉兴科技城全域旅游文化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嘉兴市南湖区夏霖路11-13号    地址:嘉兴市会展路207号三楼

邮政编码:   314006                邮政编码:   314000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人:  陶惠炜   

电话: 0573-83018425               电话: 0573-82031562/18357319902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308653797@qq.com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序号

资格条件内容

企业

1

 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提供投标人2024年3月15日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 2021  1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4

投标人自 2021   1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日期以完工(域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单个施工合同金额300万元及以上水利工程业绩。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1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 证书。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注:如使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规定。

招标人委托嘉兴市誉天公证处做好开标、开启投标文件现场、评标等全过程现场公证。投标人授权代表不参加现场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活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当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或三楼规定开标室(嘉兴市广场路350号,蒋水港桥西侧,以开标当天开标室门口显示屏为准)】完成身份核验,并在签到表上签到。为稳妥、有序进行身份核验,建议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提前1小时到达开标现场。若项目负责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验证签到,或者签到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函上的姓名不一致的,视为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人员资格,计算入评基准价时不计入评审,且不进入后续评审。纸质投标文件(含电子文档)可采用邮寄或直接送达方式,递交至浙江省嘉兴市誉天公证处(浙江省嘉兴市秦逸路32号华隆广场一号楼18楼,林敬收,0573-89976206)

2

项目负责人自 2021  1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3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     水利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4

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中国水利企业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5

项目负责人自  /    /      /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日期以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日期为准],以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技术负责人)身份完成过   /   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见下文。(注:本条不作要求。)

其他

1

投标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同)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 1 人,且不得与拟派项目组其他主要人员相互兼任。

2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应用上公示。

3

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如有)及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

4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5

□投标人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注:省重点建设项目该条必须勾选)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6

投标人、投标人的“三类人员”、拟派项目主要人员未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黑名单”。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详见上表,该业绩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上公示。

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指:(1)合同,以及由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若工程规模、特征等无法认定的,以初步设计批复(包括设计变更批复)或施工图纸为依据;(2)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透明工程)”下载业绩打印件,打印件应含有“浙江水利透明工程”水印。(上述(1)、(2)项须同时提供)。

业绩要求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身份以“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透明工程)”业绩打印件为准,业绩打印件与业绩证明材料(1)合同、以及由项目法人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的其中之一一致的,该业绩予以认可,均不一致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除业绩要求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身份外,“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透明工程)”业绩打印件与项目法人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涉及资格审查的相关信息不一致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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