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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24-466189 发布机构: 市机关事务中心
发文日期: 2024-03-22 组配分类: 工作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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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召开《浙江省机关运行保障工作条例》宣贯培训会
发布日期:2024-03-22 14:06 信息来源:市机关事务中心 浏览次数:

3月15日下午,嘉兴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联合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司法局召开《浙江省机关运行保障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贯培训会,会议邀请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政策法规处处长张灵彬对《条例》作专题解读。市纪委市监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建设局、市统计局分管领导和职能处室负责人,市级有关单位分管领导及全市机关事务管理干部共约15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张灵彬处长详细介绍了《条例》的出台背景和制定过程,细致解读了《条例》的重点内容和贯彻落实要求,帮助与会人员更加全面准确地理解了《条例》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会议指出,《条例》为机关运行保障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和行动指南,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机关事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抓手,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自觉将其贯彻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不断提升机关运行保障效能。

会议就进一步做好《条例》宣贯工作明确三项要求:一要加强机关运行保障普法宣教。把《条例》纳入市、县党委政府学法内容,并综合运用媒体宣传、知识竞赛等方式,推动各级机关增强依法保障意识、提升规范保障水平。二要健全机关运行保障制度体系。重点围绕“资产集中统一”“三化融合”“降本增效”“勤俭办事”等方面,力争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公务用车单车核算、公务用车服务、大型活动碳排放核算、公务餐改革、固定资产集中统一管理、存量资产资源共享共用等项目上创新做法,形成具有嘉兴特色的机关运行保障工作先进经验或制度体系。三要积极推动《条例》刚性执行。要深化工作协同,依法厘清部门职责边界,结合本地机关运行保障工作需求,重点围绕落实《条例》规定的分层分级管理内容和贯彻执行情况,制定计划、确定重点,加强对《条例》宣贯工作的跟踪和督导,确保《条例》各项规定不折不扣落实。

下一步,嘉兴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将严格对照《条例》内容,扎实履行法律责任,加强协调联动,形成贯彻执行《条例》的强大合力,切实推动《条例》落到实处,不断提升嘉兴机关运行保障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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