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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嘉兴市委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嘉兴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的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3-06 16:02 信息来源: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2023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嘉兴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持续放大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优势,以高水平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党的领导,牢牢把握正确方向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常态化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八进”活动,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各级政府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谋划部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动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二是巩固创建成果。出台《嘉兴市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后续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5年)》,实施数字赋能法治建设等七大行动,加快建设整体智治现代法治政府。加强县乡法治政府建设“最佳实践”项目培育,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全省第三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动员部署会在嘉兴召开。

三是压实主体责任。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出台《嘉兴市法治建设责任落实约谈办法》《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备案工作办法》等文件,进一步夯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推动法治建设提档升级。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领导干部述法内容,以“述法”促“履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

二、坚持制度引领,夯实依法行政基础

一是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积极推进生态文明、文化体育、民生服务等重点领域立法工作,《嘉兴市全民健身服务保障条例》《嘉兴市西塘古镇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嘉兴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发挥19个市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将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贯穿政府立法各环节,充分吸纳民意,凝聚立法共识。

二是推进合法性审查工作。以全省县乡合法性审查改革全域试点为抓手,市县镇三级联动整体推进“1+4+N”改革工程,编制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引、事项目录清单,建立配套制度,县级合法性审查中心实体化运作,合法性审查质效持续提升,相关经验在全省县乡合法性审查质效提升改革推进会上作交流。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从源头规范行政管理和执法依据。

三是规范行政决策程序。不断深化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决策程序。探索重要规划类重大行政决策认定标准,健全重大项目“全生命周期”法治化管理、多元化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等机制,提升重大行政决策质效。

三、强化增值理念,迭代涉企优享服务

一是推进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构建“市县一体、全市通办”政务服务体系,医保、不动产登记等353项政务服务实现“全市通办”,占全市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的90%。探索公用事业集成“一证通”改革,全省率先推行水电气等公用事业服务事项一窗集成办理、一证全域通办。建设企业综合服务中心,加快推行“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延伸扩面,推动涉企服务从“多头分散”转变为“一站集成”,加快形成“15分钟企业服务圈”。

二是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有序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质效提升三年行动,持续优化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延伸服务触角,在经济开发区、高新产业园、工业社区等设立法律服务站16个。覆盖推进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落地见效,全市公证事项“最多跑一次”率达86.07%,全省通办公证事项达88.3%,法律援助市域内100%通办。成立嘉兴仲裁委员会海宁分会,嘉兴学院司法鉴定所通过省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更好满足群众法律服务需求。

三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实施法治化营商环境改革六大专项行动,依法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打造“浙里最‘嘉’”营商环境品牌。成立企业合规法律服务中心,4个重点产业(企业)合规指引入选第一批省级重点产业合规指引目录管理项目。成立“出海”法律服务团,帮助外贸企业挽回损失3133万美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在全省率先探索“破获一起案件、引进一批企业、带动一片产业”的执法护企、法治引商新模式。

四、深化改革攻坚,推行包容审慎监管

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纵深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推进市县镇三级行政执法指挥中心建设,优化完善赋权事项“差异化”调整机制,创新“一支队伍管到底”执法模式。探索运用VR全景高度模拟现场“一件事”执法检查,举办全市首届“1+7”行政执法队伍岗位技能大比武活动,不断提升执法队伍综合素质。“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综合评价指数列全省第二。

二是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方法。持续深化“综合查一次”先行地实践探索,“综合查一次”实施率达50%以上,入企检查次数减少30%以上。把行政合规指导与日常监管执法检查有机结合,帮助企业排查风险,提升依法经营管理能力。创新施行“简案快办”,推行“律师驻队”模式,提升行政执法质效。推进跨区域行政执法协同,青浦、吴江、嘉善三地联合发布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涉企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提示清单,明确62项三地统一适用的不予处罚事项。

三是健全行政执法规范标准。细化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实行“一单位一清单”公示。完善监管事项清单体系,开展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设定的地方特有监管事项梳理认领工作。对近三年来行政执法活动开展研究分析,总结典型经验,梳理共性问题,提出规范行政执法对策建议。发挥优秀示范和案例警示作用,开展嘉兴市行政执法优秀案卷、典型案例评选活动。

五、防范化解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完善矛盾纠纷多元调解体系。出台《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调解体系的实施意见》,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形成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健全行政调解组织,新成立住建系统行政调解委员会。探索律师调解市场化运作模式,成立首个市场化律师调解机构——嘉兴市禾谐调解中心。

二是规范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定期召开行政复议与行政审判联席工作会议,通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深化府院联动,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支持检察院开展行政公益诉讼。

三是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在全省率先探索为重大征收项目实施单位提供事前研判、事中保障、事后协调的“全生命周期”政府法律服务,从源头防范化解行政争议。健全行政争议案件过错责任追究与容错免责、法律援助等各项配套机制,提升行政争议调解积极性。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和“以案治本”功能,全市审结行政复议案件1194件,成功调解604件,调解成功率50.59%。

六、完善监督制约,促进权力运行规范

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发布《嘉兴市人民政府及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3年版)》,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依法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切实保障公民知情权,打造阳光政府。通过邀请市民代表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举办主题开放日等活动,积极开门纳谏,不断提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

二是自觉接受监督。依法接受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主动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实行重点建议、重点提案领导领办制度,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重点建议11件、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重点提案14件均按期办结。以“行风热线”节目为载体,政府部门负责人与听众在线交流,回应社会关切。强化大数据监督,加快推进全域数字法治监督体系建设,相关工作经验在全国基层法治督察专题论坛上作交流发言。

三是强化执法监督。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依托省执法监督信息系统强化执法风险线索处置,开展行政处罚决定公开、涉企执法“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等监督活动,制发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77份,涉及问题全部完成整改。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一直以来,嘉兴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短板和问题,如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涉外法律服务有待进一步拓展、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贯彻实施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等。2024年,嘉兴市将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积极探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新模式、新方法、新经验,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为加快打造长三角城市群重要中心城市努力在共同富裕和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提供坚实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