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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46445/2024-465112 文号: 嘉政办发〔2024〕8号
发布单位: 市政府办公室 有效性: 有效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ZJFC01-2024-0004 成文日期: 2024-02-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进一步推动招大引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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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 03- 06 09: 36 信息来源: 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嘉兴市进一步推动招大引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九届市人民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嘉兴市进一步推动招大引强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全市招商引资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统筹招大引强工作,推动高水平招商引资,助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强化“以项目看发展论英雄”理念,以重大项目招引扩大有效投资,带动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结构优化,为嘉兴打造长三角城市群重要中心城市提供坚实支撑。

(二)主要目标。“十四五”期间,全市实际利用外资超150亿美元;引进世界500强投资项目130个,总投资超亿美元项目320个;引进总投资10亿元以上项目350个,其中50亿元以上项目60个,100亿元以上项目20个。

2024年,实际利用外资30亿美元;引进世界500强投资项目25个,总投资超亿美元项目50个;引进总投资10亿元以上项目80个,其中50亿元以上项目15个,100亿元以上项目5个。

二、主要任务

(一)坚持市县统筹,构建全市“一盘棋”招商格局。

1.突出“一把手”招商。建立市招大引强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听取全市招大引强工作汇报。完善市政府招大引强联席会议制度,围绕“在谈、签约、注册(备案)、开工”四张清单,每月由分管领导综合协调推进总投资超亿美元和50亿元以上重大产业项目。各地主要负责人要将主要精力用于招商引资,每周听取工作汇报,研究产业发展、会见重要客商、洽谈重大项目、推进签约落地,每年须牵头引进总投资超亿美元、50亿元以上重大产业项目各2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各县〔市、区〕政府)

2.强化部门协同。充分发挥市商务局统筹协调作用,完善信息通报机制,定期晾晒招商实绩,营造比学赶超氛围。坚持“管行业就要抓招商、管产业就要管招商”,发挥部门职能优势,主动谋划各自领域重大产业项目,拓展招商引资渠道,收集招商项目信息,协同推动重大项目落地。(责任单位:市委统战部、市台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市金融办、市工商联、市国投公司)

3.加强项目统筹。坚持首报首谈制度,各地在谈总投资超亿美元和10亿元以上项目须及时报备,由市投促中心纳库管理,并赋予首报地1个月的排他性首谈资格。鼓励项目流转,经市投促中心协调流转至其他主体洽谈并落户的项目,在考核上予以首谈地和承接地同等赋分。畅通项目进展信息,凡重大签约项目,须提前一周报市投促中心备案。(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加快建立嘉兴市招商引资大数据管理平台,利用大数据技术,对重点产业进行精准画像,明晰招商目标和路径。强化项目信息数字化管理,贯通项目招引、落地、开工、投产等全流程服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政务数据办)

(二)实施精准招商,大力引进全球优质产业项目。

4.明确重点招商方向。聚焦化工新材料、时尚等传统优势产业,依托龙头型、链主型企业实施“以商招商”,招引一批强链固链项目;聚焦新一代网络通信、光伏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瞄准世界500强、中国500强、知名跨国公司、大型央企、总部型功能性机构等,盯引重大标志性、引领性延链补链项目;聚焦氢能、核医药、空天信息等未来产业,瞄准欧美、日韩行业龙头和隐形冠军、专精特新企业,大力引进引链建链项目。抢抓临空经济示范区创建契机,围绕现代物流、快时尚、光电智能、生命健康等核心产业,实施重大项目招引。全面加速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着力引进一批高成长性、高附加值的软件信息、科技服务、现代金融、高端商务、数字贸易、文化旅游等服务业项目。(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对新引进的总部企业和功能性机构按有关规定,最高给予50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各县〔市、区〕政府)

5.聚焦产业链招商。围绕全市主导产业链,建立“链长+部门+链主+项目+要素+活动”联动工作机制,筛选重点领域细分赛道,研究绘制产业链招商图谱。(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加强与链主企业互动交流,大力挖掘内生性优质项目和产业链上下游资源,新增一批“高大上”“链群配”项目,持续做强主导产业,做到“服务好一个、引进来一批、集聚成一片”。(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各县〔市、区〕政府)

6.拓展利用外资渠道。用足用好省、市更大力度吸引外资政策,建立与100家重点外资企业“一对一”联挂机制,组织开展外资企业“三张清单”(新注册总投资大、外方股东未分配利润多、合同外资到资率低)推进行动,鼓励外资企业零土地技改、增资扩股。加快提升国际产业合作园、境外经贸合作区能级水平,加大重点国别招商,推动项目集聚,引导境外产业并购项目回归,推进全球产业精准合作。(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7.加强基金招商。充分发挥“省市政府产业基金+南湖基金小镇+本地龙头企业”基金矩阵作用,吸引全球头部投资机构、国家级产业投资基金与我市共建子基金,鼓励国资公司设立产业基金,打造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的产业基金集群,以资本合作带动项目落户。对于重大项目招引,政府基金退出时超额收益部分可适当让利。加大资本引才力度,聚焦专精特新、独角兽企业和科技人才类项目,鼓励“以投带引”,推动人才和项目落户。发挥全域QFLP试点作用,引导境外产业基金开展股权投资。(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金融办、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各县〔市、区〕政府)

8.开展科技招商。聚焦重点产业链缺失环节、高附加值环节、“卡脖子”环节和企业重大技术需求,加强与国家重点实验室、“双一流”高校、大型国(央)企研究院所、国内外头部企业合作,争取更多国家级平台分中心、联合实验室、研发基地落户。用好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南湖实验室、中电科南湖研究院、北理工长三角研究院、外资研发中心等创新载体的境内外资源,建立项目落地转化联盟,创建“研发—孵化—投产”全闭环生态,落地一批“有高科技含量、有高层次人才、有高成长潜力、有社会资本关注”的科创项目。(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各县〔市、区〕政府)

9.健全市场化招商网络。聚焦重点国家和地区,借力侨商会、国家和省级投促境外机构、世界知名中介机构、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离岸孵化器等,以委托、共建等方式在德国、新加坡、日本等地设立境外商务办事处,加快布局全球招商网络。遴选一批龙头企业、专业机构、科研院所专家人士,聘请担任嘉兴市全球招商合作伙伴和招商大使,推介城市投资环境,助力招引重大项目。支持各地出台项目引荐奖励办法,按现行市场化标准顶格奖励。(责任单位:市委统战部、市台办、市商务局、市外办、市工商联、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各县〔市、区〕政府)

(三)实行内外融合,建设专业化招商队伍。

10.推进县级招商公司全覆盖。各地加快组建县级招商公司,公开遴选一批招商人才,建立“底薪+考核提成”激励机制,借鉴企业化人才培养晋升制度,培养一支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嘉兴招商战队”。对在招大引强中具有突出贡献的人员,予以专项奖励,国有企业用于招商人员奖励的资金可不受该企业当年工资总额限制,不纳入该企业工资总额基数。(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各县〔市、区〕政府)

11.统筹驻外招商力量。市投促中心完善考核管理制度,统筹指导全市驻外招商工作。进一步发挥市政府驻京、驻沪联络处招商引智工作职能,健全优化市县两级驻外招商机制,各地每年选派不少于30人赴北京、上海、深圳、苏州等地开展驻外招商。(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商务局、市政府驻京联络处、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各县〔市、区〕政府)

12.提升招商队伍业务水平。加快推进各地投资促进机构建设,配优配强人员,由市投促中心进行业务指导。建立市县两级招商人员互派交流机制,注重在招商一线培养、识别、选拔干部,每年选派一批优秀年轻干部到招商一线岗位、国资招商公司和重点企业锻炼,培养一支懂产业、通政策、善谈判、会服务的专业化招商队伍,确保具有2年以上招商工作经验的招商员人数占比在50%以上。(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商务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各县〔市、区〕政府)

三、保障举措

(一)强化考核评价。将招大引强工作纳入“互学互比互赛”红旗奖和年度综合考核,分值权重分别不低于15%和10%。对招大引强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园区),经市招大引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在年度综合考核中予以加分;对年度目标任务完成率低于70%的,在招大引强条线考评中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对考核得分连续两年排名全市末位的或连续两年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对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责令整改;对招大引强有突出贡献的团队予以褒扬。(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

(二)完善要素保障。落实招大引强双周例会机制,加快推进项目进程。各地确保土地、能耗、排污权等产业项目要素总量的70%以上向省级以上开发区(园区)倾斜,全年落地省级以上开发区(园区)的重大项目不少于70%。(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各县〔市、区〕政府)建立全市连片100亩以上可供土地清单,加大对200亩以上连片净地的储备,由市县两级进行清单化管理。(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优化营商环境。保持全市招商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推进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优化企业登记、迁移、涉税涉费等办理流程,变“串联审批”为“并联审批”。开展涉企平台整合,不断优化线上服务场景提升交互体验,推动涉企政策“一站通查”、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奖补资金“一键直达”。围绕全市重大项目,加大信贷资源支持,强化项目服务推进。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促进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责任单位:市委改革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办、市政务数据办、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各县〔市、区〕政府)

(四)落实容错免责。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在对项目准入进行科学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流程后,确因国家政策调整、市场变化、不可抗力等客观因素导致项目洽谈终止或建而未投、投而未达预期等情况,按有关规定实行容错免责减责。(责任单位: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审计局)

本方案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嘉政办发〔2024〕8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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