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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4-03-07 14:30 信息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2023年,市人力社保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依法治市办的指导下,深入开展和推进法治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我局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举措及成效

(一)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一是建立经常性学法制度。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严格落实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专题会经常性学习制度,将法治思想教育摆在首位,把法治教育纳入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业务骨干培训的必训内容,加强全局干部职工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培训,不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在人社领域的实践指导。二是认真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与“学习强国”“人社部法治知识竞赛网络答题”“共富善治大讲堂”“全市公务员法律知识网上学习考试”等新媒体平台学习考试活动,持续加强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和业务领域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工作。三是认真开展法律法规学习教育。认真梳理《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 《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等党内法规以及《就业促进法》《行政复议法》《社保经办条例》等涉及本单位业务法规等为重点,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法律法规学习教育。截至目前,组织开展党内法规学习6次,业务政策法规学习4次,网上学习竞答11次。

(二)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履行法治建设职责。及时调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成员,组织召开党委会议安排部署法治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效推进。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切实履行法治工作“一岗双责”职责,认真围绕法治学习、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尽责等进行年终述法,进一步强化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二是强化工作任务落实。认真落实《嘉兴市法治政府建设分工方案(2021-2025年)》《嘉兴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印发《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2023年依法治州工作要点〉的通知》,细化法治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任务,并做好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备案工作,确保法治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三)全面履行法治政府职能作用。一是秉公用权,打造政治文化生态。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规党纪,把始终坚持按程序决策、按制度工作、按规定办事,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五个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末位表态等制度要求,对本机关的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项目安排、重要人事变动、大额资金使用、重大执法决定实行合法性审查,听取法律顾问、有关专家的意见。开展人力社保系统能力素质提升班,并组织参加市委组织部的中青班、科级干部培训班、各类主体班次专题研讨班、县处级领导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公务员更新知识培训等,着力打造一支“主业精通、一专多能”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二是建章立制,坚持科学依法决策。牢固树立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意识,全面起底梳理已出台55项规章制度,其中修改《中共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员会工作规则》等24项制度,订立《中共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员会机关党建工作制度》等5项制度,废止《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行政行为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5项制度,继续执行《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教育培训管理暂行办法》等21项制度,最终形成50项有效的内部规章制度,按全面从严治党、人事、行政事务、内控、督查、安全生产六大类进行分类,强化制度执行落实。三是聚焦关切,提升政务服务能力。积极推进我局政务服务事项与国家、省级、市级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工作,加强事项目录化管理,规范事项信息要素,完成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的审核、确认和办事指南更新工作。开展“七优享”工程群众满意度专项提升和超期办件整治提速行动,围绕41个高频事项开展“局处长走流程”,加强服务提质全链条监管,满意度由98.15%提升至99.5%,获人社部吴秀章副部长点赞肯定。优化整合办事流程,主动缩短办事时限,成功优化两个省级办事事项。举办2023年全市人社系统开展窗口技能练兵比武大赛,组织全市精兵参加全省的窗口技能比武,获得全省第四,我局窗口团队荣获市行政审批中心年度“优秀团队”。

(四)确保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一是主动接受行政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认真研究、办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和提案,促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廉洁运行。截至目前,共办结人大政协建议、提案155件。二是全面深化政务公开。深入贯彻执行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回应关切、解疑释惑,适应新时代的新变化新要求,依法依规全程公开政务信息,不断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1754条,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4件,均按规定完成答复工作,未发生因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五)切实增强法治观念。一是加大法治宣传力度。严格落实“八五”普法责任制,利用“民法典宣传月”“安全生产宣传月”“网络安全宣传周”“开工第一课”等重要宣传活动,通过专题学习、悬挂横幅、制作视频展板、设置宣传专栏、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以线上+线下的形式积极向单位企业职工、社会群众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网络安全法》《反有组织犯罪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不断提高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维权的能力和水平。全年共开展法律进企业工作23次,组织开展返乡入乡合作创业专题培训专题讲,知识竞赛活动1次,录制政策解读视频1条。二是健全机制提水平。深入推进劳动关系“和谐同行”,在全省试点制定标准,打造和谐劳动关系创建企业评价标准建设先行市。实施信访突出问题集中治理,13件信访积案提前1个月清零。扎实推进“安薪在嘉”综合治理工程,实施“开工第一课”系列普法培训和“铁拳治欠”违法行为警示教育,安心指数、欠薪线索动态化解率均列全省前列,首个长三角区域社会事业类地方标准 《劳动争议联合调解和协同仲裁服务规范》正式发布。

在坚持依法行政的同时,我局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省域实践的大场景谋划推动人社工作高质量发展,在构建共同富裕体制机制上加快探索突破,奋勇争先、奋力打拼、奋发进取,着力打造一大批具有人社辨识度的标志性成果,多项工作受省部级领导批示肯定(人社部领导批示3次,省政府领导批示6次)。一是全力以赴稳就业。完善“11311”毕业生服务机制和“学子码”场景,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帮扶率100%。全省首创“立体服务、跨省协同、指尖淘工、即时无忧”建设模式,高质量建成21个零工市场。推进就业困难人员“六个一批”行动,帮扶再就业1.4万人,零就业家庭保持“动态清零”,两项民生实事工程完成率均超100%。制定创业担保贷款“一件事”市级标准,推广“创富贷”应用,创新实施返乡入乡创业“十法”,获评全省唯一省级返乡入乡合作创业“平原实践基地(授牌)。二是千方百计引人才。高规格举办嘉兴人才日系列活动,创新打造“禾你在一起 咖啡空间计划”高校招才品牌,精准化培训22.37万人次,新增浙江大工匠2名,技能人才8.97万人、高技能人才4.02万人,在全国、全省技能大赛中取得历史性突破成绩。全市人才资源总量突破129万人,列中国城市人才吸引力排行榜全国第21位、全省第3位,人才工作稳居全省“第一方阵”,“五式引才”获张雁云副省长肯定批示。三是创新深耕强保障。构建与嘉兴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共富型大社保体系,全国首创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挂钩调待机制,“城乡居保三大机制”(挂调共富、筹资共建、服务共享)获人社部李忠副部长批示肯定。创新提出共富型大社保指数村(社)评价体系,获省人社厅发文推广。全市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362.10万人,同比净增6.36万人;城乡居保人均待遇580元/月,连续三年领跑全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障水平连续三年列全省第一。

二、2024年法治人社建设工作思路

2023年,虽然在推进法治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部分干部、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学习的主动性不够,二是法治教育培训还不够系统全面,三是对企业群众的法治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市人力社保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法治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为嘉兴人力社保事业高质量发展筑牢更加坚实的法治基础。

(一)提升法治素养。聚焦“关键少数”带动,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发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头雁效应”,带头开展年度述法工作。持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高质量发展等重要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积极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素养。

(二)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联动检查工作备案制度,增强涉企服务意识,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宣传,积极参加有关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执法队伍的专业化水平。

(三)全面落实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事项清单,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社会风险评估事项报备制度。加大公众参与力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和风险评估功能。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建立健全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依法开展决策后评估工作,将决策后评估结果作为调整完善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

(四)全面优化和谐劳动大环境。加强劳动法律宣传、培训,正面引导社会舆论,有效提升全社会的劳动规则意识。推广电子劳动合同和工资确认机制,着力构建以守信守约为基础的和谐用工关系。建立完善劳动保障信用体系,倡导劳动者诚信就业、企业诚信用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