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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45135/2024-467370 发布机构: 市机关事务中心
发文日期: 2024-04-23 组配分类: 工作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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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赋能高质量发展
海宁在“浙”场标准化大会上作经验交流
发布日期:2024-04-23 14:27 信息来源:海宁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浏览次数:

4月18日-19日,全省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推进会暨浙江省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组第二次会议在海宁召开,海宁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在会上作《深入实施节能标准化建设 推动公共机构绿色转型发展》标准化典型经验交流。

近年来,海宁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在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上作表率”的重要指示精神,将标准化建设作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有力支撑,通过节能工作标准制订实施、数字化与标准化融合应用等手段,不断提升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管理和监督效能。

一、坚持立足实际,构建节能标准化建设体系

一是建立“1+10+N”标准体系。编制完成《海宁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标准》,在实践中不断修订完善,形成10个管理子标准,并对照国家标准,制定完善节气、节水、节电等若干制度。

二是形成“上下一体”管理体系。全市78个公共机构主管单位分别设置分管负责人和专(兼)职工作人员,形成便捷高效、同频共振的全市节能管理工作网。

三是构建“多方协同”支撑体系。争取上级支持,主动与相关市级部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积极与社会资源合作,加强与学术机构的良好沟通,为标准化建设提供专业支撑。

二、坚持多维发力,推动节能标准落细落地

一是宣传发动。加强节能标准化和节能知识的宣贯,先后举办全市公共机构节能标准化培训10余场次。同时,面向全市开展节能线上活动,吸引4万余人次参与,普及节能新知识、新标准、新理念。

二是数字推动。注重数字化与标准化“两化融合”建设,将节能标准融入数字化改革,打造公共机构数字化节能管理系统2.0,连续两年获得全省“揭榜挂帅”数字化改革试点项目。

三是项目驱动。大力实施公共机构绿色化改造项目,先后建成公共机构分布式光伏电站43个,合计装机容量4.76兆瓦,完成所有镇级以上机关部门LED改造5.5万余盏,市建成区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100%。

四是典型带动。结合海宁实际制定《公共机构示范建设流程标准》,通过遴选培育、现场指导、完善建设、考评验收的全流程标准化闭环管理,在全市掀起“比学赶超”的节能管理示范创建热潮。

三、坚持结果导向,扩大节能标准化成果成效

一是节能管理监督效能全面提升。节能管理系统已接入全市65家公共机构,实现对全市公共机构用电情况和用额现状的实时监测分析和预警,确保了用能总量控制和强度指标下降任务圆满完成。

二是机关运行成本大幅下降。依托数字化节水模块,累计避免水资源流失约2.1万吨。通过实施绿色化改造,行政中心实现年节电8万余度,全市公共机构实现节电率30%以上,行政中心节能改造项目获得2024年浙江省建筑业碳达峰碳中和奖补资金150万元。

三是节能示范创建成果显著。在节能标准化的引领下,海宁全市累计创成2家国家级、5家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2家省级“零碳”公共机构单位以及1家国家级绿色学校、12家省级节水单位、23家省级绿色学校。

四是理论成果制度成果不断转化。海宁公共机构节能数字化管理调研成果先后荣获2023年度省系统优秀调研成果三等奖、海宁市二等奖。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经验先后在学习强国、国管局、省管局网站、内刊等刊发20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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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海宁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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