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食品药品
索引号: 113304003136238000/2024-468177 发布机构: 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4-05-15 组配分类: 食品药品
有效性:

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4年第3期)
发布日期:2024-05-15 16:39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近期,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保健食品、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糕点、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制品和速冻食品18大类共256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样品251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1、嘉兴市经开长水杰敏副食品超市销售的白洋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九安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2、平湖市易汇购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青李,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九安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3、嘉兴市经开城南鲜康宜超市销售的腊肠,酸性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九安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4、嘉兴港区老厨子饭店销售的凉拌海蜇皮,铝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国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5、嘉兴润森农副产品有限公司销售的生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嘉兴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平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港区市场监管局(分局)依法予以查处。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

特此通告。

 

附件:1.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

2.不合格产品信息表(2024年第3期)

3.合格产品信息表(2024年第3期)

 

 

 

                            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515日  



信息来源: 市市场监管局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