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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46445/2024-4685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文文号: 市政府便签〔2024〕18号 发布机关: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05-21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启用嘉兴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专用章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4-05-23 15:05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进一步优化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工作,决定启用“嘉兴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专用章”。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嘉兴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专用章”在行政复议案件办理中与“嘉兴市人民政府”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嘉兴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专用章”由市政府委托市司法局按规定使用管理。

三、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嘉兴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专用章样式

嘉兴市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市政府便签〔2024〕18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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