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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23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06-14 10:43 信息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胡生委员:

在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开展涉企联合检查,助力企业轻装前行》的提案收悉。您对当前嘉兴市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重复执法,整改“一刀切”等问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非常中肯,对进一步提高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具有非常重要的针对性和指导意义。我局经研究并商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嘉兴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依法治安,持续推动监管执法精准发力、风险隐患有效化解、各方责任全面落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加强重点领域执法统筹。嘉兴市安委办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统筹协调职能,通过“一个部门主导,多个部门联动”模式,协调推动交通运输、建设施工、城镇燃气、工矿商贸城市安全、特种设备、消防等10个重点领域专委办聚焦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综合监管事项,对危险化学品、加油站、工业企业环保设施、危险货物运输等高风险企业、部位和环节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二是持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嘉兴市全面实施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按照“大综合一体化”执法改革要求,实施执法检查和处罚办案全过程网上运行,并按规定向信用中国、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推送行政执法信息,实现行政执法“发现、整改、查处、督办”全过程在线流转、可追溯和行政处罚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信息公开。

三是加强权力运行外部监督。2023年,嘉兴市应急管理局聘任嘉兴市社会各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经济行业协会代表、高校教师等24名人士为嘉兴市应急管理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加强对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的安全生产执法行为的体制外监督。

2021年以来,嘉兴市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每年保持两位数下降。嘉兴市应急管理局作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下一步将充分吸纳您提出的建议,会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全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和《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精神,相互配合、多措并举、共管共治,依法规范涉企执法检查工作,切实提升安全生产法治保障水平。

一是深入实施“综合查一次”,提升执法质效。聚焦“重复执法”问题,统筹编制危险化学品、粉尘涉爆、港口、加油站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场景清单,推动跨部门、跨领域、跨层级联合随机执法检查。贯彻“协同高效监管工作理念,规范执法计划管理,着力解决短期内不同层级、不同条线反复实地检查、问题排查不彻底、整改标准不明确等执法扰企问题。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创新执法模式。整合110社会应急联动、119火警、120急救,以及医疗卫生机构和工伤赔付等社会服务信息,以重伤以下生产安全事故为线索,探索“触发式”执法,实现“有事上门,无事不扰”。健全工贸领域安全生产涉法风险事前预防机制,通过提供企业安全生产合规指引等增值化服务,引导企业对安全生产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等环节进行自查审计,加强企业对涉法风险的主动发现能力,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三是注重柔性执法,提升执法温度。实施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事前告知制度,通过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将列入执法计划的重点检查对象和检查内容每月公告,提醒企业切实做到责任到位、培训到位、管理到位、应急措施到位。应急、消防等部门严格执行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通过实施“首违不罚”“轻微速罚”“轻罚免罚”等柔性执法举措,对当事人首次违法且违法行为较轻,符合不予行政处罚条件的情形实施告诫承诺制度,当事人作出承诺并落实整改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四是规范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行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浙江省安全生产全覆盖检查标准体系》,统一执法口径和标准,实现执法流程规范化、检查内容清晰化、隐患判定标准化,加大对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安全专家在政府购买服务参与行政执法、事故调查、群众举报核查过程中执业行为的监管力度,着力解决风险辨识不深入、安全评价不准确,不同专家对同一个隐患提出不同整改意见甚至相互矛盾,“一刀切”整改等问题。

感谢您对嘉兴市安全生产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如有新的意见和建议,请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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