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320号提案的答复
朱冬伟委员:
您在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对企业安全监管优化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我局经研究并商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数据办、市综合执法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现答复如下:
一、前期工作开展情况
(一)关于安全管理工作平台多的问题:全省数字化改革以来,各部门结合本部门职能定位和监管重点,由省级统一开发建设了各类数字监管平台,在日常监管和企业服务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如公安部门研发“公安机关重点物品集成智治平台”和“浙江省涉毒物品管控系统”等系统应用平台,企业可通过网上在线填报完成剧毒化学品,易制爆、易制毒危险化学品销售、购买、运输、使用等环节行政审批和备案事项办理。市场监管部门开发建设的“浙江特种设备在线”,切实解决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超期未检、无证上岗、违章作业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力量不足、安全监管手段单一、应急处置不及时等突出问题。系统投入使用以来,已累计办理施工告知65476项,办理使用登记70198项,变更登记8201项,处置各类高风险隐患11057项,为全市近4万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2200余名电梯维保人员提供扫码作业服务。针对各部门多头开发的问题,近年来,政务数据部门积极推动整合提升,依托“浙里办”嘉兴城市频道服务平台,优化数字化平台服务水平,截至目前,已在浙里办上累计集成144个本地便民惠企服务。同时,以整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为契机,推进低频、低可用性“浙政钉”应用整改提升工作,2023年以来,已整合归并整改提升问题应用76个。
(二)关于日常检查互查多的问题:贯彻落实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和《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工作精神,依法规范涉企执法检查事项。一是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市安委办按照“上下同频,一体检查”原则,根据各专委办牵头制定的本领域年度检查计划,整合各类安全生产督查,优化形成安全生产工作督查事项,由市安委办、市各专委办牵头相关责任部门(单位)参加,每半年对有关县(市、区)统筹开展一次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着力破解事项交叠、多头扎堆、重复检查等问题,切实提高检查质效、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二是实施“综合查一次”。聚焦“重复执法”问题,严格按照“大综合一体化”执法改革要求,结合安全生产领域监管执法工作实际,统筹危险化学品、粉尘涉爆、港口、加油站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场景清单,推动公安、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应急、消防等职能部门的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安全生产联合随机检查,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三是分级分类开展企业帮扶指导。除纳入各级年度执法检查计划企业外,以指导服务企业、帮助企业提升安全水平为主,尽量不干扰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今年,市应急管理局按照不重复、难度可增不可减原则,建立省市县镇分级分类帮扶指导企业名单,采取“动员培训、现场会诊、交流研讨、讲评反馈”模式,对企业开展组团式安全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对服务指导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和轻微违法行为,通过指出违法行为、提出整改要求、作出承诺等方式,指导企业整改隐患、闭环管理。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提升应用服务水平。提升“浙里办”市级城市频道应用服务水平,统筹企业综合服务专区建设,加强涉企服务应用整合,进一步丰富服务场景、优化交互体验,提升法人办事便利化、个性化、智能化水平。同时,根据您提出的建议,积极向省级业务部门对接反映,优化整合监管系统操作平台、开放共享监管数据信息,进一步提升数字监管和企业服务的工作实效。
(二)进一步规范执法检查行为。严格执行“协同高效监管”工作要求,规范执法计划管理,实施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事前告知制度,结合您提出的提案建议,进一步规范执法,坚决防止短期内不同层级、不同条线反复实地检查、问题排查不彻底、反复整改等执法扰企问题。
(三)进一步深化企业服务指导。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实施联合监管、探索非现场监管、推行信用监管,提升精准监管能力。全面推进重点企业服务指导,计划2024年市级精准服务重点企业200家以上,同时,加强监管人员、中介机构等专题培训,统一检查事项和服务标准,努力实现执法流程规范化、检查内容清晰化、隐患判定标准化。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如有新的意见和建议,请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