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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jxgsl001/2024-469673 发布机构: 市工商联
发文日期: 2024-06-21 组配分类: 互学互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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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召开政商交往观测点观察员会议
发布日期:2024-06-21 11:21 信息来源:市工商联 浏览次数:

2024年6月20日下午,平湖市召开政商交往观测点观察员会议。平湖市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郑忠勤,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龚超群,市工商联党组书记李寿林,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沈忠良,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组长沈群出席会议。平湖市政商交往观测点全体观察员参加会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工作部署,组织开展对《浙江省亲清政商交往若干行为指引(试行)》执行情况实施动态监测及效果评估,推动《行为指引》落实见效,省纪委机关、省委统战部、省工商联确定平湖市等11个县(市、区)作为政商交往观测点。

平湖市纪委监委、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根据要求,在我市企业、商协会、工业园区以及其他单位中聘任31名观察员,围绕《行为指引》中正面清单、负面清单两方面内容的落实情况,负责发现并收集党政机关及公职人员在推动政商交往方面好的做法、短板问题和意见建议。沈忠良向全体观察员介绍了“平服365”平台建设运行情况。李寿林主持会议并宣读聘任观察员名单。龚超群传达并解读了《浙江省亲清政商交往若干行为指引(试行)》。

郑忠勤对政商交往观测点工作进行了部署。他指出,建立政商交往观测点是推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的重要举措,营商环境必然包含着政商交往这一重要环节,良好的政商交往必定会推进营商环境的优化,亲清统一必须是政商交往的目标指向。健全政商交往观察员制度是推进观测点工作的有效抓手,本次聘请的31名观察员都是企业、商协会、工业园区、其他单位人员代表以及营商环境体验官,观察员需要围绕《行为指引》正负面清单、观测内容25项清单进行观测。在履职过程中,观察员要增强身份意识,自觉履职并定期报送观测情况。构建落实工作机制是确保政商交往观测点取得实效的有力保障,要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分析报送机制,加强跟进督导,扩大宣传影响。

(来源:平湖市工商联)


信息来源: 市工商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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