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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嘉兴市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03 09:29 信息来源: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浙江乍浦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港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浙江省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实施方案》《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兴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的通知》,我局制定了《嘉兴市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30日

嘉兴市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省建设厅的重要决策部署。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浙江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建城规〔2024〕2号)文件精神,为满足我市大规模设备设备和消费品以旧换新需求,有序推动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鼓励先进、淘汰落后,标准引领、有序提升”的原则,以住宅电梯、供水、供气、污水处理、环卫、城市生命线工程、建筑节能改造等为重点,分类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以科技创新发挥建筑行业新优势,着力扩内需、惠民生、保安全,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安全、绿色、智慧运行,推进城市高质量发展。到2027年,对技术落后、不满足有关标准规范、节能环保不达标的设备,按计划完成更新改造。

二、重点任务

(一)既有住宅电梯加装。按照“业主主体、社区主导,政府引导、各方支持”的加梯模式,稳步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加强新增设井道、疏散通道等相关构筑物工程质量监管,电梯加装前应落实好使用管理、安全维护等责任主体。鼓励采取平层入户方式加装电梯,实现无障碍通行。组建专业宣传队伍,以加梯宣讲团的方式,推广加梯矛盾纠纷化解经验,促进住户意见统一。2024年底,完成既有住宅加装电梯100台,到2027年,完成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达400台。

(二)老旧住宅电梯更新。会同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T 7588)和《在用电梯安全评估规范》(GB/T 42615)等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摸清群众更新意愿强烈与安全隐患突出的15年以上住宅老旧电梯底数,评估电梯安全运行风险,制定更新、升级或大修计划。坚持“政府引导、业主主体、企业让利”原则,加强政策激励推进,鼓励通过业主出资、维修基金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企业让利等多渠道筹措资金。对15年以上老旧住宅电梯更新(升级、大修)的,按照更新(升级、大修)的实际费用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补助。2024年底,完成老旧住宅电梯更新(升级、大修)80台,到2027年底完成老旧住宅电梯更新(升级、大修)320台以上。

(三)家装厨卫更新。通过政府支持、企业让利等方式,支持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制定家装“厨卫换新”惠民工程方案,重点排摸房龄20年及以上的城镇老旧小区居民住房厨房、卫生间装修改造需求清单,对低收入困难家庭装修改造予以每户平均改造费用不超过3万元的财政保障。提供一批菜单式“厨卫换新”装修套餐、装修设计方案,明确装修改造内容、质量标准、工期进度、让利内容。制定一项装配化装修技术标准,培育整合一批集成装饰、整屋定制、厨卫设备等本地产业资源,研究认定一批装配化装修示范企业(基地),打造一批应用场景,储备一批试点项目,加强科技赋能,全面推广装配化装修,切实提升建筑品质,让老百姓更多获得感。2024年,全市完成低收入困难家庭家装“厨卫换新”500户,累计开展装配化装修试点项目不少于20个。

(四)燃气管道及设施设备更新。根据《嘉兴市城市运行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嘉兴市城镇燃气老旧管道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加强燃气领域排查整治,建立底数、整治两张清单。根据排查和检验、评估情况,对需要更新改造的燃气管道和场站及设施,由燃气经营企业实施改造,消除安全隐患,短时间难以完成改造的,要制定改造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燃气供应安全。对不符合规范需要改建或迁建场站的,各地政府要组织落实改建或迁建措施,协调保障项目选址和土地要素供给,限期完成迁改。2024年底,燃气用户金属软管使用率达90%以上,生产经营场所报警装置使用率达100%;更新改造燃气管道40公里以上,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并持续推进更新改造,启动5个老旧瓶装燃气厂站迁建、新建、改造工作。到2027年底,完成5个老旧瓶装燃气厂站迁建、新建、改造(南湖区、秀洲区、海盐县、嘉善县、桐乡市),老旧小区燃气管网更新改造40个以上。

(五)供水设施设备更新。加快推进存量已建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更新存在影响水质达标、老旧破损、国家明令淘汰、能耗高、运行效率低等问题的二次供水(加压调蓄)设施设备。根据市建设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市区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建设与管理的实施意见》及各地相应政策文件,继续加大财政资金保障力度,对不新增用地、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进一步简化前期审批手续,加快项目落地建设。坚持政府引导,强化专业化运行维护,2024年底,改造60个以上居民小区二次供水(加压调蓄)设备,新建改造供水管网60公里以上,现状水厂改造1座(海盐县),改造供水能力15万吨/日;到2027年,改造190个以上居民小区的二次供水(加压调蓄)设备,强化供水管网保障能力,新建改造城市供水管网400公里以上,进一步提升优质供水能力,新建水厂2座(海盐县1座和桐乡市1座),新增供水能力55万吨/日,加快现状水厂提升改造,共计改造水厂2座(海盐县1座和桐乡市1座),改造供水能力25万吨/日。

(六)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更新。依据《城镇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实施方案》,督促污水处理企业更新改造不满足行业标准规范、国家明令淘汰、节能降碳不达标等问题的设施设备,包括水泵、鼓风机、污水和污泥处理设备、加药设备、监测及自控设备、除臭设备、闸阀及各类专用机械设备等。推动污水处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改革,打造一批绿色低碳标杆厂。实施污水管网改造提升、“污水零直排”、污水厂提质增效等项目,积极争取上级要素保障,如中央预算内、政府专项债、中长期特别国债等。2024年底,完成改造污水处理厂1座(海宁市),完成新建改造污水管网30公里以上,到2027年底,新改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4座(海宁市新建1座、改建1座,平湖市改造1座,嘉源集团改造1座),新建改造(修复)污水管网200公里以上。

(七)环卫设施设备更新。按照《环境卫生技术规范》(GB 51260-2017)《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及《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CJJ/T47-2016)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5-2014)等要求,开展环卫设施设备更新排查,建立环卫设施设备更新项目库,积极推进高耗能、技术落后、故障频繁、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设备改造更新,包括环卫车辆、中转站、焚烧厂等,鼓励更新购置新能源车辆装备以及智能化、无人化环卫作业机具设备。2024年底,完成新(改、扩)建生活垃圾处理厂1座(秀洲区),完成生活垃圾中转站改造提升9座,完成环卫车辆新能源化更新15辆,到2027年底,共计完成新(改、扩)建生活垃圾处理厂1座,完成全市既有生活垃圾焚烧厂超低排放改造,完成生活垃圾中转站改造提升30座以上,完成环卫车辆新能源化更新60辆以上。

(八)建筑施工设备更新。按照《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范》(JGJ160)、《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评估技术规程》(JGJ189)的规定等规范要求,严禁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建筑施工工程机械设备进入施工现场。鼓励施工企业更新老化磨损严重、技术落后的建筑施工工程机械设备,积极引导施工企业租赁技术先进和安全性能好的建筑施工工程机械设备。鼓励工程检测机构更新检测设备,推进工程检测数字化、智能化进程。鼓励施工企业更新购置新技术工程机械设备和智能升降机、建筑机器人等智能建造设备。每年更新改造各类建筑施工工程机械设备100台以上。持续推进新开工项目承插型盘扣式脚手架、支撑架等新工艺、新技术应用,到2026年覆盖率达100%。   (九)建筑节能改造更新。贯彻落实住建部、省建设厅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标准,提高嘉兴市既有建筑的能源使用效率,促进可再生能源利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改善室内环境。鼓励对超出设备使用寿命、故障率高且无维修价值、能效水平低的空调、照明、智能化等设施设备进行更新改造。支持新建建筑采用能效水平达到2级及以上的用能设备,优先选择以电为能源的设施设备。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因地制宜有序推动存在安全隐患的既有居住建筑更新改造,综合提升建筑安全性、耐久性、便捷性、低碳性等方面特性。鼓励既有公共建筑屋面新增太阳能光伏系统,全面推动建筑光伏发展。2024年底,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17万平方米以上,到2027年底,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45万平方米以上。

(十)全面实施城市生命线工程建设。以科技护航 “生命线”,守护城市安全,推进地下管网、桥梁隧道、窨井盖等配套物联智能感知设备,逐步实现对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运行数据的全面感知、自动采集、监测分析、预警上报。加快监测物联网建设,推广安装数字智能水表和数字智能燃气表阀,加强日常监测和风险识别,实现“从看不见向看得见、从事后调查处置向事前事中预警、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防控”的根本转变,全面提升城市安全韧性,提升城市居民幸福生活指数。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以大规模设备更新为契机,加快行业领域补齐短板、升级换代、提质增效,提升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整体水平,在市、县两级政府统筹协调下,强化部门协同,完善协调联动推进机制,出台配套政策,细化工作目标责任,落实各项举措,形成上下联动、各方协同工作格局,高质量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工作。

(二)加强项目推进。各县(市、区)建设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梳理确定更新改造需求清单,制定工作计划并有序推进严格落实能耗、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设备淘汰目录要求,依法依规加快更新淘汰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老旧高耗能等不达标设备。对更新改造项目实施清单管理,适时组织开展年度进展跟踪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调整。

(三)加强要素保障。深入挖掘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项目,积极做好项目储备、申报、管理等工作要求。加强相关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特别是对开展迁建改建的不符合规范厂站,在选址和用地指标予以保障。对不新增用地、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简化前期审批手续。各地要建立健全供水费、污水处理费、燃气费与垃圾处理等价格和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加快推进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建设,稳妥调整终端销售价格。

(四)加强宣传引导。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老旧住宅电梯更新(升级、大修)、厨卫换新纳入全市物业宣传月活动内容,组织属地建设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本地企业、特种设备检验单位进小区设摊宣传住宅加装电梯、电梯更新升级和厨卫换新,提高居民群众对加装、更新电梯、厨卫换新和装配化装修知晓度。加大新闻报道,以正面典型推动召开现场推进会,营造工作氛围,提高属地工作热情,持续提升广大居民参与住宅加装电梯、老旧住宅电梯更新和厨卫换新的积极性。

附件:1.重点任务清单;

2.2024年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任务分解表。

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30日

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嘉兴市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