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关于强化土地要素保障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政策举措》的通知
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分局,市局各处室(单位):
《关于强化土地要素保障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政策举措》现予以印发,请各地结合实际抓好贯彻执行。
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28日
关于强化土地要素保障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政策举措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浙江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和嘉兴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强化土地要素保障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政策举措明确如下:
一、强化规划空间保障。加快县镇两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报审工作,充分衔接环境卫生专项规划,统筹优化环境卫生设施用地布局,将明确用地规模和选址的垃圾分类收集、中转贮存及再生资源回收等公用设施进行规划空间预留。
二、允许在城镇开发边界外选址布局。在符合用地类型和规模管控的前提下,对有特定选址要求的垃圾分类收集、中转贮存及再生资源回收等公用设施新增建设用地,允许在城镇开发边界外布局,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严格实施监管。所涉规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需相应调减城镇开发边界内规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
三、强化用地计划和占补平衡指标支持。支持“两新”项目积极申报国家重大项目、省政府重大项目、省重大产业项目,对纳入上述重大项目库的,全力争取国家、省级用地指标保障;对未纳入上述重大项目库的,由各地优先统筹新增建设用地和存量土地资源,有效保障项目落地。对省政府确定的和符合相关条件的重大项目,优先给予占补平衡指标支持。
四、优先保障土地供应。加强“两新”项目用地供需对接,对各地排摸符合条件的“两新”项目用地,优先纳入或追加纳入年度供地计划,加快做好土地供应,保障合理用地需求。从用地方式上,因地制宜运用好三种供地方式,有效降低项目用地成本。对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项目用地,可采取划拨方式供地;对非经营性用地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可按照协议方式出让(租赁);对需招拍挂出让的,按照准公共产品的定位,合理确定出让底价,原则上应低于同类地段同类性质的供地价格,减轻企业用地成本。
五、鼓励支持存量挖潜。按照“向上延、向下延、边上拓”等方式,鼓励企业利用存量房产、土地资源用于“两新”项目建设。在符合规划、环保、安全等前提下,依法可办理土地用途变更、临时改变房屋用途等手续,多途径保障用地空间需求。用于增加生产性用房的,不需补缴土地价款。企业利用自有存量土地扩建生产用房用于“两新”项目建设,控制性详细规划已作调整但地方政府近期尚无更新计划的,支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大力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优化规划布局,提升用地效率,补齐公共基础设施短板。
六、提升审批服务效能。强化上下联动,主动做好“两新”项目跟踪服务。各地自然资源规划部门要会同发改、经信等部门,按照排摸的“两新”项目清单重点对土地来源、是否供地和项目进度等跟踪研究,涉及新增用地的,要按照“多审合一”“多规合一”的要求,及时做好土地审批供应和规划许可工作。推进不动产登记领域多跨协同和数据共享,多措并举提升营商环境,强化“两新”项目全过程管理。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执行过程中上级另行有要求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