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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嘉兴市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03 10:45 信息来源: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建设局、市场监管局(分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交通局、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决策部署,有序推动我市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工作,根据《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兴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的通知》(嘉政发〔2024〕13号)、《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嘉兴市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嘉建办〔2024〕50号)文件要求,特制定《嘉兴市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24日

嘉兴市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建城〔2024〕16号)、《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兴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的通知》(嘉政发〔2024〕13号)等文件要求,有序推动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更新范围

交付使用15年以上或群众有强烈更新(改造、大修,下同)需求,且经电梯安全评估需要更新的住宅老旧电梯。

二、工作目标

2024年全市计划完成更新住宅老旧电梯80台以上,到2027年全市完成更新住宅老旧电梯320台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开展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摸排。各县(市、区)建设部门要会同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T 7588)和《在用电梯安全评估规范》(GB/T 42615)等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组织街道(社区)深入住宅小区开展15年以上的住宅老旧电梯摸排,摸清群众更新意愿强烈与配置水平低、运行故障率高、安全隐患突出的住宅电梯底数,制定电梯更新清单,并于每年12月底前集中开展一次下一年度更新需求的排摸。

(二)指导住宅老旧电梯安全评估。各县(市、区)要结合电梯更新排查揭底清单,以群众意愿需求与电梯安全为导向,积极指导辖区内申请人或代理人,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开展电梯安全评估。

(三)促进业主意见统一。各县(市、区)要充分发挥社区、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三方协同机制优势,组织开展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协商议事,引导业主弘扬中华民族与邻为善、守望相助等传统美德,解决住宅老旧电梯更新过程中的利益平衡、权益保护等事宜,推动居民意见统一。

(四)加强项目管理。经专业安全评估机构评估建议更新,且资金已筹集到位、居民意见已统一的,由申请人或代理人委托电梯更新实施单位制定更新方案,电梯施工单位依法向市场监管部门办理施工告知,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申报监督检验,经监督检验合格,并落实好日常使用管理单位后,由电梯使用单位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电梯使用登记,确保更新后的电梯合法合规使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推进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是提高国民经济水平,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同时要加快研究制定出台有关配套政策措施,细化责任分工,确保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大政策支持。坚持“政府引导、业主主体、政策激励”原则,鼓励通过业主出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企业让利等多渠道筹措资金,推动住宅老旧电梯更新。鼓励业主通过民主协商等方式明确资金分摊比例,相关业主可以申请使用名下的住房公积金用于电梯更新,优化简化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用于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审批程序。各县(市、区)应参照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政策,按照“先建后补”原则,对居民业主实施住宅老旧电梯更新的,政府按一定比例给予住宅老旧电梯更新资金补助;激发业主更新住宅老旧电梯的积极性。要搭建业主、电梯企业、相关主管部门对接平台,建立电梯供应商产品库名录,优先推荐优质优价企业供业主选择,引导电梯企业制定集中采购、更新维保一体化等多种方案供业主选择,降低业主电梯更新成本。

(三)强化分类推进。各县(市、区)要按照电梯安全评估结果,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优先推进经评估后亟待维修的、居民意见统一的、资金归集到位的项目。对于居民意见暂时不能统一或资金归集暂时没有到位的,但又确需整治的电梯,要持续动员,充分告知风险隐患,需要停用的应立即停用。

(四)建立长效管理。各县(市、区)要督促指导居民群众、电梯企业、电梯施工单位共同把好电梯更新产品质量与安装质量关。对已更新完成的住宅老旧电梯,要建立健全更新、运维一体化的长效管理机制,组织开展住宅电梯定期抽检,做好电梯风险分析和监测。落实物业服务企业做好日常巡查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联系电梯维保单位。

(五)加强宣传动员。各县(市、区)要利用网站、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和街道(社区)等宣传阵地做好相关相关政策解释,组织主管部门、电梯企业、行业协会、检验检测机构、电梯安全义工等进小区设摊宣传,提高居民群众对加装电梯和电梯更新升级流程的了解和知晓度,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引导广大居民积极主动开展老旧电梯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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