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嘉兴市家装“厨卫换新”惠民工程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设局、经开区建设交通局、港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
为提升居住品质和百姓获得感,释放家装消费潜力,促进家居消费提质升级,根据《浙江省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工作实施方案》《浙江省家装“厨卫换新”惠民工程实施细则》《嘉兴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嘉兴市家装“厨卫换新”惠民工程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24日
嘉兴市家装“厨卫换新”惠民工程实施细则
为提升居住品质和百姓获得感,释放家装消费潜力,促进家居消费提质升级,根据《浙江省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工作实施方案》《浙江省家装“厨卫换新”惠民工程实施细则》《嘉兴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计划在全市开展家装“厨卫换新”惠民工程,特制定本细则。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通过政府引导、企业让利等方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支持家装“厨卫换新”。厨卫改造与否由居民自己决定,不强制实施。满足居民个性化需求,实行“一户一策”,根据居民意愿确定装修方案和标准。
(二)坚持突出重点、统筹推进。以存量房装修改造为切入点,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自主更新、农房改造等中心工作,重点解决老旧小区居民家庭厨卫装修和设施“老、破、旧”问题,着力打造“安全、整洁、宜居”的厨卫环境,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
(三)坚持标准引领、有序提升。贯彻新发展理念,以确保装修质量、提升居住品质、增强百姓获得感为落脚点,鼓励支持居民采用装配化装修,减少人工、减少资源能源消耗,倡导低碳环保和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2024年,全市完成“厨卫换新”500户,到 2027 年累计完成 1500 户,切实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提升居住品质,推动装配化装修从公装领域向家装市场拓展延伸。
三、重点实施对象
(一)房龄在 20 年及以上的城镇老旧小区内有“厨卫换新” 需求的居民。
(二)可会同民政部门推进低收入困难家庭厨房卫生间装配式试点改造工作。
四、实施标准
纳入“厨卫换新”惠民工程的项目需采用装配化装修,墙面、地面、吊顶 3 个部位中需有 2 个以上部位采用装配式施工工艺,单个空间干式工法应用比例不低于 70%,整体施工期原则上不超过 15 天。对陈旧落后,存在使用安全隐患的设施设备应予以更换。
五、激励政策
根据省家装“厨卫换新”惠民工程实施细则的奖补政策,自2025 年起对县(市、区)给予以奖补。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已参加过低收入困难家庭厨房、卫生间装配式试点改造的,不再重复补贴。
六、工作举措
(一)开展调查摸底。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补短板”等行动,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小区物业、村委会分别重点对城镇老旧小区、农村住户开展“厨卫换新”需求调查摸底,根据不同需求分门别类建立需求清单,形成家装“厨卫换新”工作清单。
(二)引导企业让利。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要引导企业针对“厨卫换新”工程推出惠民产品和服务套餐,指导企业与住户签署装修合同,明确套餐内容、工期进度、质保期等,真正做到利民惠民。
(三)明确套餐标准。引导企业结合改造内容、标准、形式,提供菜单式装修套餐,明确多套装修设计方案,制定一户一方案。同时,要明确让利内容,透明装修改造价格,推出价格实惠的产品和服务,真正让老百姓有获得感。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宣传。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官网、公众号等新媒平台和街道(社区)等宣传阵地加强宣传引导,组织协会、媒体等开展“厨卫换新”推广活动,扩大“厨卫换新”惠民工程的社会知晓率和影响力,努力营造政府重视、社会关注、多元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搭建平台。市建筑装饰协会和各县(市、区)相关协会要积极主动为消费者和企业搭建线上线下对接平台,指导企业提供“厨卫换新”装配化装修团购套餐,建立“厨卫换新”套餐商品库,方便消费者甄别选购。
(三)提供便利。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要积极鼓励街道、社区和居民小区设置“家装便民服务点”,提供家装物件临时存放、政策宣传、产品咨询等服务。指导小区物业为装修车辆、废旧物资回收车辆进出小区提供便利。
(四)强化监管。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实施“厨卫换新”惠民工程中,要严把质量关、安全关、廉政关,实时掌握工作进度,适时开展项目抽查,力争打造一批样板工程。加强风险防范,严防地方保护、企业借机涨价、违规骗补等行为。每周上报工作推进情况(详见附件),并将工作开展中形成的一些好经验好做法和取得成效及时上报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