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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发布今年首批 “铁拳”“亮剑”行动十大案例

发布日期:2024-06-04 09:18 信息来源:嘉兴日报 浏览次数:

昨天,市市场监管局发布2024年第一批“铁拳”“亮剑”行动十大典型案例,助力企业发展,保障民生安全。今年“铁拳”“亮剑”行动持续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强化知识产权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大力打击不正当竞争等危害市场秩序的行为。记者注意到,今年公布的十大案例中,《反不正当竞争法》被引用的次数最多。

在平湖,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今年4月在对某食品店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向老年人推销某品牌蜂胶软胶囊时宣称该产品具有多种治病疗效,为虚假宣传,违反了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当事人受到了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

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是建立法治化市场经济的要求。今年公布的十大案例中,《反不正当竞争法》被引用了3次。除了前述“蜂胶案”之外,十大典型案例中还有两起案件分别涉及侵犯商业秘密和商业贿赂。

今年3月,海盐县市场监管局根据海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意见书》对葛某进行立案调查。经查,葛某在担任某企业品质检验部经理期间,通过微信等方式,收受交易对象杨某好处费共计7.9万元,为杨某购买次品板谋取交易机会,涉嫌收受商业贿赂。根据《浙江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十条第二款,海盐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葛某作出没收违法所得7.9万元、罚款12万元的行政处罚。

另一名侵犯商业秘密案的潘某也受到了违法所得约22倍的处罚。经查,潘某于2023年1月11日通过应聘入职某企业并签订了保密协议。在明知公司客户信息为商业秘密的情况下,潘某仍然将部分客户信息提供给第三方,并从中获利6808元。该行为已经违反了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其作出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

以次充好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中有两起违反了《产品质量法》。2024年2月,在秀洲,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某电动自行车店在售产品进行抽检发现,3辆标价2900元/辆的电动自行车“尺寸限值项目不合格”。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被没收,同时店主被罚1万元。

建筑质量也在监管之列。今年4月,嘉善市场监管部门查获一批不合格混凝土空心方桩。经检验,两批不合格产品涉及“抗弯性能和端板厚度不合格”,货值达95万余元。嘉善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生产销售这批方桩的企业做出没收不合格产品487根、罚款1531920元的行政处罚。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李陈源表示,聚焦发展主线、守牢安全底线,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将持续开展“铁拳”“亮剑”行动,依法打击市场主体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