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食品药品
索引号: 113304003136238000/2024-470288 发布机构: 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4-07-09 组配分类: 食品药品
有效性:

2024年嘉兴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24-07-09 09:58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也是实施 “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嘉兴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以“四个最严”为统领,认真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聚焦企业所需和群众所盼,深化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加强队伍建设,通过夯实基础、靶向治理双轮驱动,深入推进“食安在嘉”建设,打造一批新的共同富裕标志性成果,确保全年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件)和重大舆情事件,不断提升“从农田到餐桌”“从实验室到医院”全过程监管能力,为加快打造长三角城市群重要中心城市,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嘉兴新篇章提供有力支撑。

一、聚焦民生领域,解决突出问题

1. 强化农兽药残源头治理。全面完成耕地土壤污染“源解析”及成果集成工作;督促完成污染源管控的县(市、区)对原有点位进行跟踪监测,并根据结果对断源控源的精准性和有效性进行研判评估深化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专项行动,持续严打禁限用药物违法使用,严控常规药物残留超标。

2. 开展重点品种专项治理。对大口黑鲈、鲫鱼、乌鳢、牛蛙等养殖水产品药物残留问题开展精准整治,从控密度、转方式、减用药、强监管、抓追溯、强督考等方面综合施策,全面加强种养殖和流通环节的协同监管。组织开展全市肉类产品综合治理提升行动,全力保障我市肉类产品质量安全,全面营造肉类产品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深入推进豇豆专项整治,因地制宜推进豇豆绿色防控技术,加强示范推广和培训指导。

3. 开展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整治。出台《嘉兴市餐饮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出台《嘉兴市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协助做好省级地方标准《居家养老助餐服务规范》宣贯。推动硬件设施和软件管理双提升,抓好学校食堂、养老助供餐食堂、医疗机构食堂等集中用餐单位食堂准入和后厨改造提升,学校食堂A级比例达50%以上,养老机构食堂B级以上达60%,老年食堂持证达100%。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强化学校食堂承包经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规范学校与企业的权利义务,集中治理学校食堂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提升学校食材集中配送企业,“阳光配送”覆盖率达到20%以上,推动学校食堂进货台账无纸化。

4. 推进重点领域规范化管理。实施生鲜门店动态纳管,强化生鲜门店计量器具管理和生鲜灯治理。加大网络餐饮商家监督检查,整治无堂食外卖等不合规行为。强化跨境电商网购保税进口食品监管加强A级旅游景区、铁路、进出口、国境口岸等食品安全管理,加强驻嘉部队副食品区域集中筹措入围供应商监管,确保食品质量可靠稳定。开展药品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环节集中治理,组织化妆品网络经营“净网”专项行动。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

5. 抓好民生实事项目。全面打造阳光食品作坊高质量发展新模式,建成省级示范性食品作坊67家以上。开展集中用餐单位食堂食品安全提升行动,建成中小学“示范食堂”70家以上,新增老年助餐服务点200个,建成72“信息公开、后厨清洁、操作阳光”的养老助供餐机构食堂高品质“阳光厨房”组织实施“菜篮子安全守护微改革”提升食品快检准确率和靶向性。持续办好民生“药”事,加快推进民生药事服务站提质升级。

6. 严打食药领域违法犯罪。深入实施“铁拳”“亮剑”“药剑”行动,深化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聚焦重点领域查办一批食品药品安全违法案件,严打重处性质恶劣的违法行为。落实“处罚到人”要求,依法实施行业禁入。依法突出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禁用农兽药以及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农兽药违法犯罪,制售病死、死因不明、非法添加“瘦肉精”违法犯罪、注水注药畜禽肉制品以及私屠滥宰犯罪,制售及餐饮行业使用“地沟油”“口水油”违法犯罪等行为,以及通过网络直播平台、雇佣网红、直播带货等方式批量销售伪劣食品等违法犯罪活动。扎实推进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严厉打击走私农食产品(含冻品)等违法犯罪活动。开展“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进一步深化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机制的实践探索,指导各地开展实践探索。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犯罪案件缓免刑审查制度,确保依法严格适用缓刑。

二、优化机制建设,狠抓责任落实

7. 压实属地和部门责任。推行三书一函《挂牌督办通知书》《约谈通知书》《整改通知书》《提醒敦促函》工作机制指导各根据实际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工作机制,开展包保督导工作组织开展包保干部全覆盖培训、进行政策解读在产在营获证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包保督导完成率、督导发现问题整改率达到100%深化部门协调联动,有关部门依法履行部门监管和行业管理职责,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签订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目标责任书。

8. 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探索构建食品安全分类分层监管体系,加强对生产、销售、餐饮等不同领域企业的分类指导,指导企业依法依规配齐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结合实际制定风险管控清单,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探索建立食品安全专项信用报告制度。深化农安信用监管,依据信用动态评价结果和风险等级实施差异化监管,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对农安信用等级高的主体给予政策上的倾斜支持。探索持有人(注册人)、药品经营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应知应会考评应用机制和化妆品质量安全负责人履职能力提升体系,推动上市许可持有人(注册人)头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提升行动。

9. 深化创新示范引领。巩固深“浙里食安”共同富裕标志性成果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为第一视角,推进“入市第一课”辅导行动、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改革等项目,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立足嘉兴资源优势和饮食文化,进一步发挥食品产业集群效应,培育壮大全产业链条,推动标准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鼓励各地开展食品安全创新示范试点,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法,提升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水平

10. 推进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加强食用农产品准出准入制度衔接,强化承诺达标合格证生产端规范开具和市场端收取查验相向发力的协同监管;推广应用浙农优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模块”,开展10个重点品种的全程数字化追溯管理。

三、强化全程监管,确保风险闭环

11. 推动食品全程可溯。贯彻《浙江省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规定》,重点主体上链率达到85%以上,重点品种上链率达到90%以上,鼓励引导重点主体自建系统与“浙食链”系统数据对接引导推动生产经营者利用二维码实施追溯管理。定期公布一批履行数字化追溯义务良好的生产经营者名单。

12. 推动药品科学监管。围绕药械化全生命周期监管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市县药品协同监管的实施意见,强化长三角跨区域联合监管,探索开展药械化安全治理创新试点和课题项目研究,构建药品安全大平安工作格局

13. 推动冷链食品风险可控。健全完善冷链物流设施体系,推动我市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完善冷链设施设备,增强全程冷链服务规模和水平,支持推进冷链物流重点项目建设,优化完善“骨干基地+物流园区+集配中心+配送网点”的四级冷链网络节点体系。推广应用食品冷链风险智控场景,抓好第三方冷库网上备案,保障冷链食品可追溯。

四、夯实监管基础,提升保障能力

14. 提升干部专业监管水平。实施食品领域从业队伍培优行动,围绕食品安全专业化复合型队伍建设,探索食品安全专业化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积极参加省“食品安全大讲堂”活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管比武、检验检测技能比武等活动。加快食品安全实训中心建设。全面压实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责任,对市县农安监管人员、乡镇网格员和村级协管员开展农安监管技能培训。持续深化 “执法双鹰”“尖兵领航”工程,加强基层检查员专业化队伍建设夯实基层药品治理。持续加强行业作风建设,推动基层监管人员转变作风,切实做到监管为民。

15. 提升风险预警评估水平。构建全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网络,分级分类设立哨点260家以上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100%强化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有针对性地对重点品种和地区实施重点监测。强化海洋捕捞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食品药品风险隐患排摸,市场监管环节食品抽检量不少于19500批次市级药品抽检不少于800批次,国家基本药物抽检合格率达99.5%。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监测强度提升至1.8批次/千人。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做好部门信息通报与风险会商,年风险监测食品样本量1/千人。推进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以及企标备案管理工作。

16. 提升基础建设保障水平。进一步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做好食品药品经费保障,强化检验检测、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建设省级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21,推进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示范基地创建。食品研究机构采用“研发+生产”模式,缩短新型研发成果上市周期,加快食品生产新技术、新成果的落地应用。加快助推同位素产业园等医药创新高能级平台建设,推进疗器械检测评价与创新服务综合体、放射性药品检验共享平台等项目建设。

五、加快转型升级,促进产业发展

17. 助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加速推进政务服务增值改革,持续推广较低风险食品经营许可项目互联网+核查办理模式。继续落实嘉兴市市场监管实施生物医药产业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若干举措》创新设立医药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开展技术服务积极承接首批《药品生产许可证》许可变更事项省市联办试点工作。助推全省出台放射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实施细则。

18. 助力区域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区域特色食品产业质量帮扶行动,形成熟粉类糕点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指南、熟粉类糕点产业质量提升指引等一系列理论性技术性成果。新增绿色食品35个、省级绿色食品生产核心基地5个、省级名优“土特产”10个。做强“浙字号”“乡字号”品牌,新增“品字标浙江农产”品牌企业1家。

19. 助力品牌赋能。持续深化品牌培育试点,引导打造“浙江制造”品牌,积极争创省政府质量奖。推动铁皮石斛、灵芝等食药物质产业快速发展。推进优质粮食工程,深化粮食产业“五优联动”,打造“浙江好粮油”品牌。

20. 助力医药产业提速增质。进一步发挥医药创新和审评柔性服务站作用支持更多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优质项目落地。加快推进杭白菊等中药材GAP建设助力中药产业发展积极承办长三角区域化妆品监管协作联席会议发挥浙造器械创新展示馆载体作用,扩大嘉兴医疗器械产业影响力。借助清华长三院、高校等力量,打造技术支撑平台,促进产学研融合发展。

六、坚持多元参与,构建共治格局

21. 打造科普宣传阵地。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药械化安全主题宣传活动”“百姓点检”等活动,持续加强普法教育、科学知识、反食品浪费等宣传及科普基地建设,提升公众食品药品安全素养加快“食安在嘉”本土品牌建设,助力打造浙药科普品牌扩大食品药品创新举措和重大成果的影响力。 

22. 宽社会监督渠道。充分发挥各级食品安全监督协会作用,充分吸纳社会监督力量,常态化开展社会监督活动。推动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提质扩面。畅通食品安全问题投诉举报渠道,完善投诉举报奖励机制,加快建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吹哨人”制度。持续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暗访。

23. 妥善应对处置舆情。建立完善舆情分析研判和快速响应机制,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和质疑,做好舆情回应引导,有效应对重大敏感舆情加强政府、企业、公众、媒体等之间的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引导公众科学理性看待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避免和减少社会恐慌。引导媒体准确客观报道食品安全问题,理性有序开展食品安全舆论监督。



信息来源: 市市场监管局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