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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4003136238000/2024-470308 组配分类: 公告公示
发布机构: 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4-07-09

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二起不合格餐具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7-09 17:38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近日,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处理二起不合格餐具核查处置任务,现将二起任务处置情况公示如下:

一、抽样编号为DBJ24330400314331864ZX的自消毒餐具(餐盘)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台昇幼儿园的自消毒餐具(餐盘)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 50cm²),标准指标:不得检出,实测值:检出,不符合 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当事人使用大肠菌群项目超过国家标准的自消毒餐具(餐盘)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了使用消毒不合格餐具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餐具的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警告。

二、抽样编号为DBJ24330400314331863ZX的自消毒餐具(小碗)

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台昇幼儿园的自消毒餐具(小碗)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 50cm²),标准指标:不得检出,实测值:检出,不符合 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当事人使用大肠菌群项目超过国家标准的自消毒餐具(餐盘)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了使用消毒不合格餐具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餐具的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警告。

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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