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45637/2024-471539 | 发布机构: | 市档案馆 |
发文日期: | 2024-08-14 | 组配分类: | 党务工作 |
嘉兴市档案局、嘉兴市档案馆转发《浙江省档案局、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4年度档案专业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 |
发布日期:2024-08-14 15:45
信息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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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档案局、档案馆,市级机关各部门、市直属各单位: 现将《浙江省档案局、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4年度档案专业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有关事项的通知》(浙档发〔2024〕12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做好相关材料的审核报送工作。 一、申报评审档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采用网上申报评审系统“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https://zcps.rlsbt.zj.gov.cn/),通过个人申报、单位审核、主管部门推荐的形式进行。具体申报办法及报送要求详见附件 。 二、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向当地档案职称申报受理点进行申报,市级机关部门、市直属单位申报人员向市档案职称申报受理点进行申报。网上申报通过后,申报人员自行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后按申报流程逐级盖章报送其中,各县(市、区)申报人员的材料由各县(市、区)档案馆统一汇总报送至市档案馆办公室,市级机关各部门、市直属各单位申报人员的材料直接报送至市档案馆办公室。 三、请各县(市、区)档案职称申报受理点按照《浙江省档案局、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档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实施方案>和<浙江省档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的通知》(浙档发〔2021〕26 号)和《浙江省档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细则(试行)》(浙档发〔2018〕21 号)文件规定,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把好材料审核关。 四、个人申报时间为2024年8 月17日至9月17日,用人单位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 2024 年9月30日,各县(市、区)档案职称申报受理点及市级机关各部门、市直属各单位向市档案职称申报受理点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5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等材料必须于2024年10月28日前报市档案馆办公室。逾期不予办理。 附件:浙江省档案局、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 2024年度档案专业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有关事项的通知 附件1:浙档发〔2024〕12号浙江省档案局、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4年度档案专业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有关事项的通知.pdf 嘉兴市档案局 嘉兴市档案馆 2024 年 8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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