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4003136238000/2024-471191 | 发布机构: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24-08-02 | 组配分类: | 食品药品 |
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4年第9期) | |
发布日期:2024-08-02 09:53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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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调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和饮料等24大类共21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样品206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1、平湖市平心而论食品超市销售的辣椒面,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九安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2、海盐县武原海丰熟食店销售的卤豆腐干,糖精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国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3、海盐县武原巨丰水果店销售的杨梅,甜蜜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嘉兴水果市场三友水果批发部销售的云南杨梅,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嘉兴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县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要求海盐县、平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 特此通告。
附件:1.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doc
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30日
信息来源: 市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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