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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公开征求《嘉兴市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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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8-22 11:05 信息来源:市科技局 浏览次数:

嘉兴市科技局于2024年8月13日至2024年8月21日,在嘉兴市政府门户网站对《嘉兴市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对在公示期内收到公众意见建议采纳反馈如下: 

序号具体意见建议采纳情况联系方式
1第三章 评议与审核第九条对申请以财政资金或国有资本新购50万元及以上大仪的,由管理单位委托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或专家组对大仪购置必要性、合理性等开展购置评议。购置评议应将省大仪平台自动生成的在线评估报告(包括本地区、本单位同类大仪使用率、共享率等情况)作为重要依据。 1. 30万-50万之间的设备采购应该如何评议与审核没有明确; 2. 在线评估报告是每次大仪采购评议的必要材料吗? 第五章 评价与应用第二十一条 大仪开放共享绩效评价工作按照联席会议确定的绩效评价办法执行,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绩效评价结果经联席会议审核后,适时向社会公开发布。 1、关于大仪开放共享绩效考评工作,浙江省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平台已组织每年对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进行绩效考评,并向社会公开发布考评结果。如果市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大仪开放共享绩效评价工作,考评时间是在省大仪平台前考核还是在省大仪平台考核完成后考核? 2、考评数据从哪里获取?如果是从大仪平台后台提取,管理单位是否还需要提供纸质材料参与考评,如果考核在省大仪平台考核后,是否存在重复考核工作? 3、如果省大仪平台考核结果与市联席会议考核结果不一致,以哪个单位为准?

1.只有50万元及以上大仪需要开展购置评议。

2.在线评估报告作为购置评议的重要依据。

3.绩效评价工作按照省、市相关要求和办法执行,管理办法中已作修改。

0573-821598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