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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4003136238000/2024-472079 组配分类: 公告公示
发布机构: 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4-08-29

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两起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8-29 17:22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近日,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两起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任务,现将该起任务处置情况公示如下:

一、抽样编号为DBJ24330400318230940的老姜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嘉兴市戴梦得购物中心有限公司禾城世纪花园超市的老姜经抽样检验,毒死蜱(mg/kg)标准指标:≤0.02,实测值:0.15,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上海微谱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当事人销售毒死蜱项目超过国家标准的老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构成了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

鉴于当事人在采购产品时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在本案调查期间积极配合调查,违法货值较低,且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同时将案件线索通报至老姜供应商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作进一步处理。

二、抽样编号为DBJ24330400318230945的妃子笑荔枝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嘉兴市经开嘉北果町果品店的妃子笑荔枝经抽样检验,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mg/kg)标准指标:≤0.1,实测值:0.19,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上海微谱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当事人销售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项目超过国家标准的妃子笑荔枝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构成了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

鉴于当事人在采购产品时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在本案调查期间积极配合调查,违法货值较低,且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同时将案件线索通报至妃子笑荔枝供应商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作进一步处理。

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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