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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4年第11期) | |
发布日期:2024-08-30 20:10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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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蜂产品、糕点、酒类、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和饮料等22大类共24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样品235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1、嘉兴市经开城南诚心水果店销售的小台芒果,吡唑醚菌酯、噻嗪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上海微谱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2、嘉兴市经开嘉北明海超市销售的韭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上海微谱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3、嘉兴市南湖区余新镇永妹蔬菜摊销售的胡萝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嘉兴市食品药品与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4、海宁市袁花镇孙海平副食品店销售的标称平湖市林埭镇广欣食品厂生产的食用玉米淀粉,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嘉兴市食品药品与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平湖市林埭镇广欣食品厂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5、海宁市海昌梁露露蔬菜摊批发部销售的胡萝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嘉兴市食品药品与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嘉兴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县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要求平湖市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南湖区、海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 特此通告。
附件:1.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 2.不合格产品信息表 3.合格产品信息表
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30日
信息来源: 市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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