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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4年第14期) | |
发布日期:2024-09-26 17:03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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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保健食品、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调味品、方便食品、糕点、罐头、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和饮料等19大类共311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样品306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1、平湖市钟埭街道方春英熟食店销售的卤猪头肉,山梨酸及其钾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国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嘉善县干窑镇敏君汤包店销售的红糖馒头,甜蜜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国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3、嘉善县干窑镇怡越蒸包店销售的小馒头,苯甲酸及其钠盐、糖精钠、甜蜜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国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4、海宁市海昌优优干果店销售的标称海宁市红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生粉,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嘉兴市食品药品与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5、海宁市硖石街道黄艺轩水产摊销售的胡萝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嘉兴市食品药品与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嘉兴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县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要求海宁市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嘉善县、平湖市和海宁市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 特此通告。
附件:1.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 2.不合格产品信息表 3.合格产品信息表
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25日
信息来源: 市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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