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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46445/2024-47329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文文号: 嘉政发函〔2024〕21号 发布机关: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09-26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嘉兴市东片分区5-40单元(余贤埭街、思仙桥港以北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4-09-29 14:57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恳请批准嘉兴市东片分区5-40单元(余贤埭街、思仙桥港以北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嘉自然资规〔2024〕75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嘉兴市东片分区5-40单元(余贤埭街、思仙桥港以北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规划范围和建设用地规模:规划范围北至沪昆高速公路,南至余贤埭街、思仙桥港,西至海盐塘,东至嘉南大道。总用地面积约248.60公顷,城市建设用地约195.14 公顷。

二、功能定位:高铁创新融合区、品质宜居生活区。

三、用地布局规划:原则同意规划单元内各类用地的布局和规模。

四、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原则同意规划单元内公共设施的内容和规模。保留现状余新中学,规划新增36班小学1所、12班幼儿园1所;规划新增余新镇中心卫生院1所;规划新增公交枢纽站1处、公共停车场2处;保留现状农贸市场、邻里中心,规划新增社区服务中心1处。

五、道路交通规划:原则同意规划单元内城市道路网以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建议性道路五级为主;规划沿余北大街、新昌路、镇北路预留轨道交通线。

六、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原则同意单元内给水、排水、电力、通信、燃气等市政基础设施的统筹安排。

七、规划控制线:原则同意规划单元内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绿线)、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蓝线)、重要基础设施的控制界线(黄线)、重要公共服务设施的控制线(橙线)等控制线及控制要求。

八、在《规划》批复前已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出让用地或已取得土地划拨决定书的建设项目,除涉及公共利益需要外,其后续规划许可与管理仍可按原确定的规划条件执行。

特此批复。

附件:嘉兴市东片分区5-40单元(余贤埭街、思仙桥港以北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另附)

嘉兴市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嘉政发函〔2024〕21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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