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4-472365 | 文号: | 嘉政办发〔2024〕22号 |
发布单位: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4-08-29 |
【文字解读】《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动历史经典产业高质量传承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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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
09-
06
09:
35
信息来源:
市经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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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动历史经典产业高质量传承发展的实施意见》(嘉政办发〔2024〕22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已于近日发布,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及过程 历史经典产业是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也是具有悠久历史传承、凝聚人民聪明才智、蕴含深厚文化底蕴的产业。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历史经典产业的培育发展,今年5月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推进历史经典产业传承保护和创新发展工作,6月召开全省大力培育专精特新企业暨推进历史经典产业高质量发展大会。我市高度重视历史经典产业发展,多次开展专题调研,并明确推进我市历史经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点任务和政策举措。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历史经典产业高质量传承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快推动我市丝绸、粽子、黄酒等历史经典产业迈向价值链中高端、创造新辉煌。在面向社会大众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政策依据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历史经典产业高水平传承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举措的通知》(浙政办发〔2024〕22号)。 三、主要内容 从加强保护传承、聚焦创新提升、深化接续融合等三个方面提出十项主要任务。 一是加强保护传承,夯实历史经典产业内生动力。包括加强原料供给支持、推动品牌化发展、加强标准体系建设等三项任务。具体如支持原材料基地建设和种业发展、加大乡村“土特产”精品培育;支持创建老字号品牌、推广“嘉兴粽子”区域品牌;支持企业和相关机构开展标准制定等。 二是聚焦创新提升,增强历史经典产业发展质效。包括加大创新支持力度、推进“两化”技术改造、支持企业做精做强等三项任务。具体如积极支持建立历史经典产业相关企业研究院(设计院);支持建设历史经典产业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和绿色工厂;推进历史经典产业类特色小镇等平台载体高质量发展、培育历史经典产业专精特新企业等。 三是深化接续融合,推动历史经典产业可持续发展。包括推动高端人才培育、拓展营销展示平台、加快产业融合发展、强化资源要素支撑等四项任务。具体如培育熟悉我市历史经典产业历史文化故事方面的专业人才,鼓励设立传承创新工作室、加大历史经典产业技能人才培育;鼓励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拓宽国内外市场、支持参加历史经典产业博览会等;支持历史经典产业企业在知名旅游景点、知名商场、大型机场、大型车站等区域开设品牌首店等。 四、施行时间 本《实施意见》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五、主要特点 一是产业布局聚焦度高。重点聚焦丝绸、粽子、黄酒等具有嘉兴特色的历史经典产业,明确十项主要任务,积极引导历史经典产业迈向价值链中高端;二是资金统筹支持力强。市本级每年统筹安排1000万元资金,各地根据历史经典产业发展需要,统筹相关专项资金,完善“一业(一地)一策”支持政策;三是受众对象涵盖面广。政策辐射从原材料供给、到产品设计、到市场营销、到品牌打造等全产业链环节,受众对象既包括龙头企业,也包括中小企业。 六、关键词诠释 “历史经典产业”:浙江省历史经典产业包括茶叶、丝绸、黄酒、中药、木雕、根雕、石雕、青瓷、宝剑、文房等门类,涵盖一、二、三产,遍及11个地市,是我省相关地区尤其是山区26县的重点产业、富民产业。相较于全省,我市主要集中在丝绸、粽子、黄酒等,充分体现“丝绸之府、鱼米之乡”的历史、地理、文化传承。 七、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电话 (一)解读机关:嘉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二)解读人:章澜(市经信局局长)。 (三)联系电话:0573-82521219。 作者: 信息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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