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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46445/2024-47578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文文号: 嘉政发函〔2024〕36号 发布机关: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12-31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海宁市中心城区四街道片区、丁桥斜桥片区和许村镇等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5-01-23 19:11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海宁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报请批准海宁市中心城区四街道片区、丁桥斜桥片区和许村镇等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海宁市中心城区四街道片区、丁桥斜桥片区和许村镇、长安镇、周王庙镇、盐官镇、袁花镇、黄湾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规划是各镇(街道)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大“融杭接沪”力度,高质量打造长三角国际品质潮城。

二、严守国土空间安全底线。到2035年,海宁市中心城区四街道片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92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4.02万亩;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2.81平方千米。海宁市中心城区丁桥斜桥片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6.94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6.45万亩。许村镇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90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4.44万亩;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0.08平方千米。长安镇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45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01万亩;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18平方千米。周王庙镇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90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76万亩。盐官镇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86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77万亩。袁花镇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36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4.09万亩;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80平方千米。黄湾镇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18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99万亩;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4.75平方千米。规划实施过程中,各镇(街道)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的优化调整应符合国家、省相关规定,并做好海宁市范围内的总量平衡。

三、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落实主体功能区定位,统筹农业、生态、城镇三大空间。严格保护优质连片耕地,夯实粮食生产基础,优化蔬果、花卉、畜禽、水产等特色农产品生产空间布局,打造现代高效农业空间。加大生态保护和修复力度,保护长山河长水塘饮用水水源地、盐官下河饮用水水源地等生态资源,锚固绿色生态空间。全面提升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加强尖山与海盐县南北湖空间协同发展,推动长安镇、许村镇、盐官镇加快杭嘉一体化合作先行区建设。引导各镇(街道)特色化差异发展,构建规模适度、功能完善、结构合理、集约高效的镇村体系。

四、营造美好城乡融合空间。坚持以人为核心,完善教育、医疗、养老、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构建城乡“15分钟生活圈”,提升城乡公共服务均衡性。严格历史文化保护线、城市“五线”等重要控制线管控,强化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海宁海塘等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和活化利用,稳步推进城市更新,提升城镇空间品质。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实行乡村地区规划管理全覆盖,优化村庄用地布局,支撑高水平城乡融合发展。

五、强化基础设施支撑与国土空间安全保障。加快推进铁路杭州萧山机场站枢纽及接线工程、下沙至长安市域铁路等重大交通项目建设,构建高效复合的综合交通网络。高标准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提升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水平。强化水利、能源设施空间保障,完善各类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健全公共安全和综合防灾体系,优化防灾减灾救灾设施布局,提高国土空间安全韧性水平。

六、提升自然资源保护利用水平。坚持保护优先,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筑牢生态屏障。合理控制国土空间开发强度,做好分阶段时序管控,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引导土地复合利用。大力推进“多田套合”和土地综合整治“一块地”集成改革,全面提升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七、高质量做好规划实施。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切实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发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功能,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强化社会监督。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嘉兴市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嘉政发函〔2024〕36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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