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46445/2024-475766 | 文号: | 嘉政发〔2024〕23号 |
发布单位: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4-12-31 |
【文字解读】《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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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
01-
07
10:
42
信息来源:
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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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依据 《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 二、主要内容 对2023年12月31日前嘉兴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制定的41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包括发展和改革、经济和信息化、教育等领域)进行全面清理。对不符合现行有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方针政策规定以及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予以修改、宣布失效或废止。 经清理,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的348件,建议修改的8件,宣布失效的7件,废止的52件,在清理结果公布前已废止已失效的46件。 三、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电话 (一)解读机关:嘉兴市司法局 (二)解读人:陈云飞(市司法局局长) (三)联系电话:0573-83383506 作者: 信息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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