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46445/2025-39367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文文号: | 嘉政发函〔2025〕9号 | 发布机关: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5-03-06 |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嘉兴市中心城区3304020302单元05街区详细规划的批复 | |
发布日期:2025-03-10 16:09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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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恳请批准嘉兴市中心城区3304020302单元05街区详细规划的请示》(嘉自然资规〔2025〕12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嘉兴市中心城区3304020302单元05街区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规划范围和建设用地规模:规划范围北起环城河,西临城南路,东至西南湖-长水塘,南到中环南路,规划总用地面积约78.68公顷,城市建设用地约60.28公顷。 二、功能定位:具有江南韵、烟火气的滨水宜居典范区。 三、用地布局规划:原则同意规划街区内各类用地的布局和规模。 四、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原则同意规划街区内公共服务设施的内容和规模。保留现状南湖区新兴河西幼儿园松鹤里分园,保留松鹤社区服务中心、城南社区服务中心,保留现状净菜超市,规划新建2处社区卫生服务站。 五、道路交通规划:原则同意规划街区内城市道路网以主干路、支路为主。预留西南湖隧道,红线宽度30米。保留放鹤洲路东侧社会停车场。 六、市政防灾基础设施规划:原则同意单元内给水、排水、电力、通信、燃气等市政基础设施的统筹安排。规划新建老城区小型消防站1座。 七、规划控制线:原则同意规划街区内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紫线)、基础设施的控制界线(黄线)、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绿线)、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蓝线)等控制线及控制要求。 八、在规划批复前已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出让用地或已取得土地划拨决定书的建设项目,除涉及公共利益需要外,其后续规划许可与管理仍可按原确定的规划条件执行。 特此批复。 附件:嘉兴市中心城区3304020302单元05街区详细规划(另附) 嘉兴市人民政府 2025年3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作者: 信息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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