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46445/2025-39479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文文号: | 嘉政办发〔2025〕13号 | 发布机关: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5-04-16 |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人民政府2025年立法工作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发布日期:2025-04-25 09:31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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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嘉兴市人民政府2025年立法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嘉兴市人民政府2025年立法工作计划 实施方案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不断创新政府立法工作机制,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提高立法的前瞻性、针对性和实用性,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保证2025年度立法工作计划顺利完成,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立法项目安排 (一)需要年内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的法规项目(2件)。 1.《嘉兴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促进条例》(市妇联起草)。 2.《嘉兴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市综合执法局起草)。 (二)需要年内制定出台的政府规章项目(1件)。 《嘉兴市再生水利用管理办法》(市水利局起草)。 (三)需要进一步调研、论证,待条件成熟后提出的法规项目(4件)。 1.《嘉兴市促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若干规定》(市教育局牵头调研)。 2.《嘉兴市航道管理若干规定》(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调研)。 3.《嘉兴市公共休闲场地安全管理规定》(市公安局牵头调研)。 4.《嘉兴市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管理规定》(市卫生健康委牵头调研)。 (四)需要进一步调研、论证,待条件成熟后提出的政府规章项目(2件)。 1.《嘉兴市文化遗产保护办法》(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牵头调研)。 2.《嘉兴市律师行业发展促进办法》(市司法局牵头调研)。 二、工作要求 各责任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把立法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充分发挥本单位法制机构的统筹协调和审核把关作用。对年内应当完成的立法项目,要组织力量抓紧起草,按时保质报送草案送审稿和说明,并为立法审查工作留出合理时间。对立法调研项目,要认真开展立法调研,积极做好立法前期准备工作。 要坚持“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立法原则,广泛征求意见,充分论证协调,坚持开门立法,通过网络、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充分倾听民意、吸纳民智。要坚持从地方实际出发,体现地方特色,解决实际问题,解决立法所涉及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提高立法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操作性。 各责任单位要注意把握立法节奏和进程,根据各时间节点的要求,制定工作方案,深入开展相关调研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加强联系配合,形成立法合力,切实抓好立法项目的调研起草、提请审议等工作。 附件:嘉兴市人民政府2025年立法计划项目责任分解表 作者: 信息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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