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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30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5-06-23 17:45 信息来源:市经信局 浏览次数:

汤国军委员:

您在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动嘉兴市光伏产业发展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加速打造集硅片、电池、组件、逆变器、光伏玻璃等于一体的光伏全产业链,并逐步延伸至储能产业,引育了隆基、阿特斯、福莱特、晶科、正泰等一批龙头企业,秀洲、海宁入选浙江省智能光伏产业集群核心区,隆基成为全球光伏领域首家“灯塔工厂”。2024年全市智能光伏总产值达1066.6亿元,列全省第1位,晶科、正泰、阿特斯等6家企业营收超百亿元,海宁正泰入选浙江省智能光伏产业链“链主”企业,卓越交通智能光伏交能融合示范项目入选工信部第四批智能光伏试点示范项目。但是,正如您在提案中提到的目前光伏产业还存在供应链波动风险较大,组件转换效率不高,回收利用体系尚未建立等问题。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下一步我市将从三个方面抓好落实和推进。

一、针对拓宽光伏应用场景方面

一是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攻关关键核心技术,加快新技术应用和新产品研发,突破光伏玻璃PET材料替代等技术,不断迭代升级建筑光伏、柔性光伏等产品,为拓展光伏应用场景提供更多产品支持和解决方案。二是制定《嘉兴市全面推进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实施方案》,大力推进“光伏+”在工业、交通、公共建筑、乡村等场景应用,加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力度,有序推进多功能光伏立面建设,与建筑幕墙、遮阳、外墙饰面等统筹推进,实现发电、采光、通风、遮阳、隔热等多功能一体,协同推动光伏组件建筑构建化发展,加强“光伏瓦”“光伏栏杆”“光伏幕墙”等仿传统建筑构建的光伏构件应用,新建公共机构屋顶光伏覆盖率不低于50%。三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编制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目录,每年发布一批光伏领域新产品、新技术,积极推进光伏应用试点示范项目建设。鼓励企业申报首台(套)产品、浙江制造精品、浙江省工业新产品等创新项目,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和产品给予资金奖补。

二、针对推广应用高效光伏组件方面

一是在生产制造端,落实工信部《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 ,提高新建项目产品技术指标要求,鼓励企业围绕新一代高效电池技术开展迭代更新,推动电池组件向更高转换效率突破。加强光伏新建项目“窗口指导”,做好光伏项目立项审批、节能审查等服务,遏制低效产能重复建设。二是在发电应用端,鼓励光伏应用场景使用高效组件,制定能源重点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方案,用好国家能源电力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改造扶持政策,推动老旧光伏电站优先采用满足《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技术指标要求的高效组件进行更新改造。严格执行国家《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新建建筑应安装太阳能系统”的强制性标准,开展各类光伏高效组件试点应用。三是在推广使用端,充分发挥我市G60光伏协同创新产业联盟和光伏行业协会作用,结合各类展会和“十链百场万企”系列产业链对接活动,大力推介光伏新产品(新技术),推动光伏组件性能与应用端发电效率双提升。

三、针对积极布局回收产业实现闭环方面

一是推动光伏龙头企业建设全球研发中心、省重点企业研究院等高能级科创平台,加强回收、拆解、材料提纯等技术攻关,联合高校院所等共建人才培养和实训基地,集聚培养一批光伏领域高层次科技人才和复合型专业创新人才。二是鼓励福莱特等龙头企业牵头,联合高校院所、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开展光伏回收利用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中试示范应用,推动“分布式光伏回收利用项目”示范试点建设,探索光伏回收利用产业化推进。三是加强政策引导,探索建立“白名单”制度,建立标准化回收体系和回收综合利用渠道,制定详细的能耗、排污、资源回收率标准,出台相关的监管措施,推动产业向高值化利用转型升级和绿色可持续发展。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光伏产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提出更多的宝贵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