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55号提案 的答复
陈会林委员:
您在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管控嘉兴地区景区景点旅游消费物价,增强嘉兴文旅品牌吸引力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市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会同市发改委、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信访局等部门认真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强化价格监管体系建设
市市场监管局会同相关部门强化价格监管,每年开展重点时节、重点领域价格行为专项检查。2025年“元旦春节”“五一”期间,聚焦旅游景区、酒店民宿、周边餐饮、交通出行、消费购物等旅游相关重点领域,累计出动执法人员5685人次,检查经营主体5169家,在检查中同步发放158份《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现场指导经营者规范标价签,对存在价签更新不及时等问题的商户要求立即整改到位。畅通群众反映渠道,加强旅游领域消费投诉受理处置。依托浙江省民呼我为统一平台和嘉兴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建立节假日高峰期旅游投诉“接诉即办”机制。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强化景区物价监管,在重要的时间节点,如节假日、寒暑假等,增加检查的频率和覆盖面,督促相关经营单位严格落实明码标价等要求,并对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建立“线上线下协同、部门直通快办”的文旅投诉处置机制,在政务服务平台开通“文旅投诉”专项通道,实现部门工单直连,投诉信息实时推送;线下建立专人24小时对接机制。通过简化流程、压缩环节,确保文旅类投诉平均处置时效大幅缩短,群众满意度达到98%以上。
二、关于推动商品价格平民化
按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标准和相关政策,要求旅游景区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规范景区消费管理,规范景区经营,提升景区体验感和获得感。在景区推行“一店一品”经营管理,所有上架的商品,实行预先价格报备和审核,落实明码实价的制度,设立消费者维权服务站,从制度上保证各商户以善意待客。在后续保障方面,景区所有商铺均落实无理由退货制度,签订投诉赔偿先付协议,确保第一时间赔付游客损失,乌镇景区获得全省放心消费建设示范样板单位。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引导景区及其商户规范经营,为游客提供“高性价比、高满意度”的旅游体验。
三、关于优化餐饮服务品质和价格
鼓励特色餐饮发展,通过中东欧美食与百县千碗人文交流、诗画浙江旅游交易会、金秋购物节、心游嘉兴推广等活动,进行“百县千碗·嘉肴百碗”陈列展示,扩大区域影响力。借助抖音、微信、微博、马蜂窝等流量平台,将“百县千碗·嘉肴百碗”传播给线上粉丝。出台《嘉兴市文旅融合五百五千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明确评定标准、品质提升、市场拓展发展方向,对“百县千碗·嘉肴百碗”工程进行系统规划。各部门联合定期开展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专项检查,以食材采购溯源、加工操作规范、餐饮具洗消、环境卫生管理等关键环节为重点,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食品操作加工行为,为消费者提供优质、放心的餐饮服务。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会同相关部门结合“净厨”集中治理等专项行动要求,以“规范经营、保障安全、提升品质”为核心,按照场所净、设施净、工具净、食材净、人员净的后厨“五净”,日清洁、周清扫、月清理的“三清”指引要求,进一步做好餐饮服务单位规范提升工作。
四、关于科学合理调整门票价格
按照《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严格落实景区价格管理政策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1〕401号),不断完善门票价格形成机制,切实落实门票价格减免政策。国有景区对现役军人、残疾军人、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等按规定落实门票减免政策,鼓励其他景区参照实施。南北湖景区自2021年起向全社会免费开放,南湖旅游区也已于2020年7月免费开放(仅收渡船费),A级旅游景区免费开放以来,受到社会各界和游客的欢迎,目前全市已有东湖景区、湘家荡环湖景区、嘉湘四季农业观光园、潘家浜景区、大尖山景区等免费开放的3A级以上旅游景区近30家。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价格政策宣传解读,要求景区通过官方网站、社交媒体、旅游宣传手册、景区公告栏等多种渠道做好明码标价,并加强军人、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特殊人群的景区门票减免优惠政策宣传。
五、关于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开展放心文旅建设,全市创建放心景区超40家,其中13家4A级以上景区全部创建为省“放心景区”,推出“无理由退货”“阳光菜单”等机制,共同营造“景区热心、商家安心、游客放心”的旅游景区良好氛围。以维权服务站、消费教育基地建设为依托,常态化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年主题活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旅游法》等法律法规普法活动等一系列放心消费宣传引导工作。综合运用投诉数据,及时发布消费提示、消费警示和典型案例,促进行业自律,提升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组织行业经营主体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培训会、动员会,不断提升经营主体服务水平和承诺、践诺意识。在全市旅游饭店、公共文化场所、A级景区等开展“放心消费温馨提示语”和“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标识”公益宣传,时刻提醒经营者增法律意识、诚信意识、品牌意识,倡导广大消者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维权意识。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会同相关部门通过多种渠道做好旅游宣传,通过设置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发放文旅优惠券等形式引导游客理性消费。同时将加大放心消费宣传力度,加强景区内商家的培训引导,提高商家服务意识、诚信意识。
六、关于建立便民公益服务与志愿服务机制
积极推进旅游景区便民服务。全市A级旅游景区均设有旅游服务中心开展公益服务。高等级旅游景区在游客服务中心基础上,设立旅游驿站或服务点,为游客和市民提供景区简介资料、免费茶水、手机充电、常用药品服务,设有文创商品以及购物点。嘉兴A级旅游景区与志愿者协会建立互动合作,常态化开展旅游志愿服务。高等级景区和重点景区在节假日或重大活动期间加强旅游志愿服务,聘请救护公益组织在桥梁等重点路段开展秩序维护。景区还与蓝天救援队及红十字会开展合作,由专业救援和医护人员在景区开展志愿服务。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旅游志愿服务体系,加强与相关公益和志愿者组织合作,招募和培训更多的优秀志愿者,开展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志愿者服务水平,积极开展讲解、咨询、救援等志愿服务,进一步完善景区志愿公益体系。
最后,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